一、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处理
对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1)限制易燃气体组分的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或爆炸上限以上;(2)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3)把氧气浓度降至极限值以下.
对于易燃易爆液体,加工时应该避免使其蒸气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采取下列措施;(1)在液面之上施加惰性气体覆盖;(2)降低加工温度,保持较低的蒸气压,使其无法达到爆炸浓度
对于易燃易爆固体,加工时应该避免暴热使其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应该避免形成爆炸性粉尘.可采取下列措施:(1)粉碎,研磨,筛分时,施加惰性气体覆盖;(2)加工设备配置充分的降温设施,迅速移除摩擦热,撞击热;(3)加工场所配置良好的通风设施,使易燃粉尘迅速排除不至于达到爆炸浓度.
二、点火源的安全控制
(1)明火明火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过热水或其他热载体加热.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该严格密闭,燃烧室与设备应该隔离设置.凡是用明火加热的装置,必须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装置相隔一定的距离,防止装置泄漏引起火灾.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普通电灯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照明电器.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工艺加工区,应该尽量避免切割和焊接作业,最好将需要动火的设备和管段拆卸至安全地点维修.进行切割和焊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积存有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的管沟,下水道,渗坑内及其附近,在危险消除之前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2)摩擦与撞击
机器轴承要及时加油,保持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可能摩擦或撞击的两部分应采用不同的金属制造,摩擦或撞击时便不会产生火花.铅,铜和铝都不发生火花,而铍青铜的硬度不逊于钢.为避免撞击起火,应该使用铍青铜的或镀铜钢的工具,设备或管道容易遭受撞击的部位应该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覆盖起来.
搬运盛装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抛掷,拖拉,震动,防止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防火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
(3)高温热表面
加热装置,高温物料输送管道和机泵等,其表面温度都比较高,应防止可燃物落于其上而着火.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热表面.如果高温设备和管道与可燃物装置比较接近,高温热表面应该有隔热措施.加热温度高于物料自燃点的工艺过程,应严防物料外泄或空气进入系统.
(4)电气火花电气设备所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多由电弧,电火花,电热或漏电造成.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可能的条件下,应该首先考虑把电气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以外或另室隔离.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对电气设备本身采取各种防爆措施,以供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电气设备时,应该根据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和电火花形成的条件,并结合物料的危险性,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一般是根据爆炸混合物的等级选用电气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