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偏小,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量偏小。
2、高层建筑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未设机械防烟设施。
3、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烟,而未设置机械防烟设施。
4、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未设置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的送风系统。
5、地下室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与排风口不能联动切换。
6、排烟口、送风阀打开不能联动风机启动。
7、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未设防火阀。
8、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未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未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9、防排烟风机远程不能停止,并未设手动直接控制,原有的大部分工程防排烟风机远程控制均能启动,但远程停止不能实现。
10、同一楼层的几个送风阀(排烟口)的反馈信号并接而未串接。
11、排烟风机入口处和在排烟支管上未设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与排烟风机联锁,平时不能自动关闭。
12、送风口设置位置偏高,排烟口设置位置偏低。
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室未设机械排烟系统。
14、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未设机械排烟系统。
15、正压送风系统的新风入口设置位置不当。
16、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宜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
17、防排烟间前室的正压送风系统应在其加压风机的吸入管上设置止回阀或与风机开启连锁的电动阀,中庭的机械排烟系统也应在排烟风机的吸入管上设置止回阀或设置常闭排烟阀(排烟防火阀联动时打开)
18、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共用同一加压送风系统,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未设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19、防排烟风机设计位置不当。
20、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吸入口未设置止回阀或与风机联锁的电动阀。
21、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穿过防火墙、变形缝各2 m 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未采用非燃材料。
22、控制室不能显示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阀的工作状态,且不能关闭联动的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