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防止火灾发生,减少损失,避免相互影响和干扰,在井、站、库之间或它们与其它设施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防火安全距离(一般为 35~120 米),并有路面宽不小于 3.5 米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无阻。
2.站、库要有较高的耐火等级。厂房耐火等级不得小于 2~2.5 小时。
3.进、出站库油气管线,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要安装总截断阀门。与站、库无关的油气管线,电力、通讯线路不得穿越或跨越厂区。
4.站内电器设备要用防爆型,接地线和避雷接地线符合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姆。
5.罐区要有容量不小于罐容量两倍的非燃烧材料建筑的防火堤。井、站周围要有 10~30 米的防火道。
6.在生产管理方面:
①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为确保安全生产,要建立有领导、技术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安全工作。明确要害岗位领导安全承包制,并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②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运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知识教育和遵守安全法规教育,并对岗位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做到全员教育,全员培训。
③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如安全责任制度,用火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