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可燃物与空气或其他氧化剂作用形成危险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应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难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或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气和其他氧化性物质进入设备内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与空气混合。
为预防火灾及爆炸灾害,对点火源进行控制是重要措施之一。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和光热射线等。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对这些着火源都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很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极为严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做好预防工作,消除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因素。从理论上讲,使可燃物质不处于危险状态或者消除一切火源,这两项措施,只要控制其一,就可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但在实践中,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仅采取一种措施是不够的,往往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程度。另外,还应充分考虑其他辅助措施,以便在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减少危害的程度,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些都是在防火防爆工作中必须全面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