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预防发生火灾事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不得随便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
2.在火灾爆炸危险较打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如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应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进行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烟道窜火和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7.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操作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8.在存放可燃物时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不宜在高温表面附近堆放可燃物。
9.处置熔渣、炉渣等高热物时应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0.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1.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2.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