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联合站处理的原油、天然气通过管道和装卸站栈台等输送到生产、加工、使用和储存单位。在输送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也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必须做好防火、防爆。
(1)输油泵房、阀组间、计量间、储油罐区宜装有可燃气体深度报警器,并定期检查、校验。
(2)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安全措施。
①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的扫线应编制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②在整体联合试运前,应进行分段试压、站间试压。并编制试压方案,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③管道输送投油前,应根据原油的物理性质及输油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原油长输的安全运行
①原油管道输送工艺流程操作与切换应统一指挥,未经许可不应改变操作流程。
②操作流程均应遵照"先开后关"的原则(泵到泵流程除外)。具有高、低压部位的流程,操作开通时,应先导通低压部位,后导通高压部位。关闭时,应先切断高压,后切断低压。
③管道运行中遇到通信中断时,应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保障联系。
④站内高压系统设置的防止超压的泄压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
⑤利用输油管线进行降凝、节能、通球、管壁测厚等科研试验时,应编制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⑥流程的切断或因事故造成管道紧急停输,应按工艺流程的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