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燃烧和爆炸特性,在集输工程建设、集输站场投产前、集输站场管网的运行、改建扩建、维护维修、天然气的加压处理等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的要求。
(一)集输工程建设防火防爆的基本要求
集输工程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应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集输站场、管线投产前的吹扫与试压
(1)集输站场、管线投产前的吹扫、试压应编制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试压介质按规定选取。
(3)试压过程中(包括强度和严密试验)发现管线泄漏,应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修理。
(4)用天然气吹扫集输气管线时,应先制订吹扫方案及应急措施,并按方案进行吹扫。
2.集输气站场、管网的运行
(1)确保压力、计量仪表准确,设备、管汇无渗漏。干线及站场应根据集输流程分布情况,设置限压放空和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2)站场应设置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站场工艺装置区、计量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4)站场放空排污管线出口应选择在空旷及人员稀少地点。放空管的基础应牢固,排污管的出口应用地锚固定。
(5)干线放空管有效高度一般不低于8~10m,特殊地带(指环境安全影响较大地区)应不低于15~18m,并绷好防震绷绳。
(6)集输气干线的放空管应设自动点火设施或可靠的点火装置。
(7)各类集输管线应每季至少巡线检查一次。
(8)干线阀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验漏,并设置防火标志。
(9)对装有阴极保护设施的管线,应定期对管道处壁进行测试。
(10)对积水管段要及时进行清管作业,排除管内污水、污物,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定期进行管壁的测厚检查。
(11)站场内的分离器、线路分水器要定期排放污水,并在具体的防冻、防火措施。
3.集输站场、管网的扩建、改建及检修与抢修
(1)在正常生产的集输站场中进行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要针对站内流程及地下管汇分布情况,制定有保证正常生产和施工安全的具体方案。
(2)施工动火的管段,应先切断气源并放空管内余气。达到动火条件。并应设置禁止开阀的标志或指派专人看守。
(3)站内动火与站内或站场四周放空,不能同时进行。
(4)动火施工期间,要保持系统压力平稳,避免安全阀起跳。
(5)天然气集输管线放空时,应先点火后放空,当采取多处放空管对输扭伤这线的天然气进行放空时,处于低洼位置的放空管将先于高处放空管放完,放空管口火焰高度降到1m以下时,应立即关闭放空阀,以避免负压吸入空气。天然气放空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放空点应有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