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结构住宅的消防安全问题
钢结构住宅建筑除前文所述具有钢结构建筑共性的火灾危险性外,还存在其特有的消防安全问题。
1.消防设施相对缺乏。
对于其他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国家防火规范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住宅建筑长期以来作为量大面广的经济类建筑,造价、投资标准较低,除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住宅和属于一类高层建筑的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其它类型的多、高层住宅均只须消火栓系统。由此可见,如同样采用钢结构体系的民用建筑,住宅建筑由于规范没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消防安全系数相对来说就比较低。
2.钢结构防火保护设施的耐久性问题。
2.1.住户装修对钢结构防火保护层的破坏。商品住宅销售给居民购房者,住户通常会对房屋进行个性化装修。住宅建筑如果采用钢结构体系,即使对其采取了防火保护措施,由于入住居民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不知其重要性,在装修过程中未对其进行保护,一旦钢结构保护层被破坏甚至剥落,往往不会进行修复,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到建筑主体结构安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2.消防安全管理困难。民用公共建筑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对建筑实行统一管理,可对各房间进行定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而住宅建筑,由于其私有性,管理单位很难进行长期入户检查,一旦钢结构防火保护层被破坏或发生老化失效,无法及时发现,导致隐患长期存在。
钢结构本身的防火问题是其一大弱点。钢结构虽为不燃结构,但其耐热不耐火,必须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后才可安全使用,这样将导致构造复杂和造价增加,并成为制约钢结构住宅体系推广应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钢结构住宅放火措施
与砖混、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的住宅建筑相比,钢结构住宅的火灾预防对策和消防措施大体相同,其主要差别在结构体系本身的耐火保护以及构造防火等“被动防火系统”方面,这是其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和核心问题。对于小高层钢结构住宅来说,可以采取一下防火技术措施:
1.采用耐火、耐候钢建造钢结构
耐火、耐候钢是通过合适的技术,增加钢材的特殊成分,使钢材的结构及金相组织发生变化,从而改善钢材内在的耐火性和耐候性。这种钢材在温度达600℃时,屈服强度下降不大于1/3;此外它还具有自愈性或永久性,即在钢材使用过程中表面受擦撞或火灾后,耐火、耐候性不变;因此在建筑钢结构中使用这种钢材可明显降低防火保护层的厚度。例如可减少1/3的防火涂料,并省去防锈漆,而其价格仅比普通钢材增加不到10%,是一种具有较高费效比、应用前景广阔的建筑钢材。目前我国有多家钢铁企业已开发成功建筑用耐火、耐候钢,为住宅钢结构提供了良好的用材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