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用来接收、储存和发放原油、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设施都称为石油库,简称油库。它是协调原油生产、加工、成品油供应及产品运输的纽带。做好油库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于保障国防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火灾危险性
1.易燃性。油品属于有机物质,主要由碳氢化合物组成,油品遇火、受热以及与氧化剂接触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燃烧的危险性越大。
2.蒸汽的易爆性。油品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比达到一定浓度范围时,遇火花即能爆炸。
3.易积聚静电。油品是静电荷的不良导体,电阻率较高,当油品在装卸、灌装、泵送等作业过程中摩擦时会产生静电,并积聚产生强电场,当静电放电时会导致石油产品燃烧爆炸。
4.易扩散、易流淌。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扩散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流散,油品的扩散、流淌性是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5.受热膨胀性。石油产品受热后蒸气压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灌装过满或储存于密闭容器中,会导致容器膨胀,甚至爆裂引起火灾。有些储油的铁桶出现顶、底鼓凸现象,就是因为受热膨胀所致。
6.沸溢喷溅性。重质油品燃烧时,燃烧的油品有的大量外溢,有的从罐内猛烈喷出形成高达70~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顺风向喷射距离可达120米左右,这种"突沸"现象,容易直接延烧邻近油罐,严重扩大受灾面积。
二、防火措施
1.正确选择库址,合理布置库区
(1)为了减少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和交通线之间由于火灾事故时可能发生的互相影响,降低火灾损害程度,石油库区与周围建筑群之间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建在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地区的油库,必须依据国家抗震设计规范采取抗震措施;在地震基本烈度达9度以上的地区不得建造一、二级石油库。
(2)为了保证油库安全和便于技术管理,油库的各项设施应按作业性质的不同,结合防火的要求,分区布置。
(3)油库内各设施的位置应合理布局,以保证油品有一个安全环境,使油品的储运顺利进行。铁路装卸区是油库重点要害部位,其铁路收发栈桥应为不燃烧体结构,并应尽可能地设在油库的边缘地区,避免与库的道路交叉,同时布置在辅助区的上风方向,与其他建。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汽车收发作业区属油库中火灾爆炸事故多发场所,故不宜设在纵深部位,而应设在油库出人口附近,以便与公路干线接近,有利于减少装油车辆的停留时间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漏油人水,会造成下游的大面积燃烧,并影响下游码头和船只,故也应尽量设在各类码头和依江(河)建筑物的下游。
(4)储油罐区的油罐布置要合理,并需设置罐区防火堤,配备充足的灭火设施。应根据油气扩散、火焰辐射、油品性质、油罐类型、扑救条件、消防力量等因素来成组布置储油罐,一般在同一组内布置火灾危险相同或相近的油罐。但地上油罐勿与半地下、地下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每组固定顶油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00000立方米,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的容量不应大于2000立方米。每组油罐不得超过12座。山洞罐区的罐顶应设类似呼吸阀的透气管以便将油气引出洞外,引出洞口的透气管应布置在下风方向。水封油库可在洞罐油面充惰性气体、设置洞罐水封墙和竖井盖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