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事故的原因分析
明火作业,无论是焊接或是割切,经常接触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同时,多数是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打交道,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火设备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没有进行检测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有损坏,因而出现泄漏,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3.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使周围的地漏、明沟、污油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漏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设备本身都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使用不当时,氧气瓶、乙炔瓶受热或漏气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用电焊时,电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和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有的焊工甚至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划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有的甚至将接地线连接在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
6.用电时,电线或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下作业,造成人员触电,或合闸时保险熔断产生弧光烧伤皮肤等。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防范措施不落实,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取样、排污、泄漏等没及时停火,都容易发生事故。
明火作业要采取的安全对策
1.从事焊割作业人员、接线电工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和审批手续。
3.检修动火项目,特别是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施工方案,报请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要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要点。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施工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4.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逐一进行检查。
5.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安全部门、消防部门检查、分析合格、批准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