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各类多产权建筑单位在大、中型城市中的数量越来越多,各产权单位在资源上争相抢夺,在管理上相互推诿,造成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链条脱节,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现提供了“温床”,由此滋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给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着这一困扰消防工作的难题,笔者结合江苏省盐城市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对多产权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隐患形成的原因及防范性的对策进行了总结,供大家在工作中借鉴参考。
一、多产权建筑及其火灾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多产权建筑,顾名思义即建筑产权多元化,是指有2个或2个以上产权单位共同使用、出租同一幢建筑。它主要是由于在企业改制、银行抵押、投资多元、企业破产等运作过程中,大楼被分层、分段拍卖或出售,出现了一幢建筑多家产权单位的问题。多产权建筑之所以出现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根源有三:一是多产权建筑的多元性、复杂性与消防安全管理的共同性、单一性之间存在矛盾;二是多产权建筑权属的私有性与消防设施固有的公益性之间存在矛盾;三是使用性质的多变性与消防安全标准的特定性之间存在矛盾。这些矛盾表现到具体实际就是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多产权建筑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根据对盐城市区的太极大厦、城中城等建筑的调查,多产权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防设施不完整。各产权单位按照各自使用情况将建筑局部出租、出让、出售,使用单位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装修、随意间隔,轻者破坏了原有的防火分区、消防通道,重者造成部分消防管道无法敷设,先天性火灾隐患严重。
二是消防安全条件缺乏。多数产权单位擅自改变原来建筑的使用功能,增大火灾的荷载量;公用疏散通道不畅,产权单位从自身的安全和经营、生产的需要出发,将属于自己产权建筑内的公共疏散通道锁闭、占用、封堵,从而造成整幢建筑的公共疏散通道不畅。
三是经营性“三合一”建筑频现。多产权建筑内各产权单位受资金的约束,往往集经营或生产、存储、生活、办公于一起。这样的“三合一”虽然整改的难度小,但反弹的可能性也很大,这就给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带来了难度。
四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各类多产权建筑在投入使用之初的消防设施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置的,但由于没有一个专业的消防管理队伍、维护保养的资金难以落实等原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固定设施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保养的状态,维护保养的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三、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
多产权建筑的管理打破了传统单一主体独立经营、使用管理的模式,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更是要涉及到多方的协调合作,笔者紧扣矛盾的主要方面,从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责任、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着手,分析研究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和长效机制,总结出“1234”式防范对策。
(一)制定完善“一项”规定,从源头上加强多产权建筑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各级地方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权法》的规定,切实履行领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的职责,督促协调公安、建设、规划、房管、消防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专题对涉及多产权建筑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完善本地区的《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预防多产权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