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旅馆作为新生事物,在旅游经济中表现出独特的魅力,既可以弥补节假日期间酒店宾馆床位不足,又可以给个体经营者带来丰厚的收入,受到社会的关注。由于长期没有明确的行政主管部门家庭旅馆的管理一直处于真空,从而带来了诸多的消防安全问题,导致火灾多发。2002年4月3日,海口市南海小区某家庭旅馆因用火不慎发生火灾,死亡3人,伤2人,直接损失15.5万元。2003年11月11日,郑州市白龙路某家庭旅馆发生火灾,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3人,直接损失11.8万元。2004年1月22日,三亚市泰山公寓发生火灾,烧毁客房一间。2005年4月29日,南昌市人民路某家庭宾馆违章作业造成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05年6月15日,广州市富海路某家庭旅馆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烧毁客房一间,伤两人。家庭旅馆火灾有日渐上升的趋势,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一、小旅馆的形式
小旅馆以家庭合法拥有的空置房为基本接待单位,以接待住宿旅客为目的,以个体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家庭旅馆按设置方式可以分为单体式和附设式。单体式家庭旅馆泛指独立建造且主要用于家庭旅馆的建筑物;附设式泛指附设在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局部楼层的家庭旅馆。按经营对象又可分为农舍旅馆、公寓式旅馆等。
二、小旅馆的消防安全问题
扬州作为园林旅游城市、历史名城、联合国人居环境奖获得城市,吸引着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由于黄金旅游假期受制于宾馆、酒店接待能力不足,地方政府鼓励市民将闲置的住房改为小旅馆,因此家庭旅馆在邗江区得到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2007年3月,邗江区己拥有家庭旅馆92家,其中单体式家庭旅馆51家,附设式家庭旅馆41家,且主要分布在邗江区邗上街办、汊河街办、杨庙镇。个体经营的家庭旅馆大多由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而致,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消防安全问题。
1、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全区家庭旅馆中,有19家不能满足两个安全出口要求,单体式7家,附设式12家,占总数的21.8%。其中,附设在4层及以上单元式住宅楼内,具有2个安全出口的家庭旅馆,都是利用打通单元间隔墙达到安全出口的数量的要求。而单元间隔墙是防火分隔墙,这种以破坏整幢建筑防火分隔做法值得探讨。
2、改变了原建筑使用性质。当功能单一的居住建筑附设有一家或多家家庭旅馆时,建筑的使用功能发生了变化,引发了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等安全问题。如邗江区某家庭旅馆业主将一幢2单元地上5层的单元式住宅楼第1-4层单元间隔墙全部打通,改建成拥有66间家庭旅馆,整幢建筑由居住建筑改变为综合楼,不能满足改建后人员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要求。
3、缺乏人员逃生自救设施。调研情况表明,除极少部分地区配置简易防烟面罩外,绝大部分家庭旅馆尤其是单出口家庭旅馆的人员逃生自救设施基本为零。2001年,海南省某地一单体式家庭旅馆发生火灾,仅有的一个安全出口被烟火封堵,由于消防部门火灾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4、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消防素质偏低。家庭旅馆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基本为家族成员,在经营和管理上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文化程序不高,缺乏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几乎空白,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常识匮乏,有些人员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不会使用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