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日显匮乏,几年前在沿海开放城市落脚的服装加工企业不断内移,加之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不发达地区主要以手工业为主的实际情况,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急剧增多,而大部分企业负责人是以前在外地服装企业打工回来兴办企业,急功近利,缺少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更谈不上安全管理经验,而企业所招员工大部分是本地区无业妇女,或者是外来务工人员,有的年龄偏高,有的文化层次偏低,导致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无任何消防安全意识,这样一来增大了企业火灾危险性。如何做好不发达地区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降低此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率,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结合我县(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现状从几方面谈谈自已的看法:
一、服装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一)硬件设施不配套。目前不发达地区的服装企业主要生产是以接受外贸定单加工为主,未能形成自已的品牌,在服装生产中没有自已的自主权,不能形成一定的生产周期,导致大部分中小型服装企业选择租赁以前国有企业仓库和废弃的老厂房,再加以改造,变成现在的生产车间,而且不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即使少数中小型服装企业自已兴建厂房,而在新建车间库房及办公等辅助用房时,未按要求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手续,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室内外消防水源缺乏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缺乏。不发达地区大多数中小型服装企业的负责人是半途出家,以前没搞过企业,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位,多数企业未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企业在消防部门的要法语下虽然明确了有关规定,但内容简单空洞,可操作性、实用性不强,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三)企业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匮乏。不发达地区的中小服装企业由于是以接订单加工为主,企业的利润主要是在人力资源使用上降低成本,各中小型服装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职工流动性较大,外来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由于是接受订单加工在,生产间歇性大,有时签了订单,往往要在短时间内组织一大批工人生产,加班加点生产,一旦订单完成往往又要放假歇上几个星期,这样一来企业老板舍不得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多半落空,形同虚设。
二、中小型服装企业防火安全措施
(一)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指导。对辖区内的中小型服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中小型服装企业数量,分类建立台帐。根据企业的特点分类进行指导,规范各中小型服装企业自身安全保障行为。结合本地区服装企业生产不定时,忙时加班、闲时休息的特点,加强生产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同时还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起操作性强,切合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动用明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并结合企业发展阶段不断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使之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二)部门联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共筑消防安全防线。在保护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型服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系,部门联动实施不定期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部门协商解决,对于火灾隐患比较多,产生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该取缔的予以取缔,对中小型服装企业产生威慑力,促使企业不断提升安全条件。同时要定期召开中小型服装企业法人代表会议,增强服务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要从上至下解决企业内部火灾隐患问题。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问题,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严格依照消防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设计建设,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细化分解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制。不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