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藏族同胞大多信仰佛教,视寺庙为神圣的场所,因此寺庙遍及整个臧区,有的还被列为文物古建筑,笔者所在地——阿坝州是一个以藏、羌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据统计,有大小寺庙上千座,一个寺庙中少的有僧尼几十人,多的达成百上千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寺庙对外开放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已成为人们观光、朝佛的胜地,在寺庙内开展佛事活动已成为经常,为此,寺庙以成为人员密集、活动频繁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还会在藏区群众中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寺庙在藏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还将成为别有用心的人发动煽动、破坏的把柄,留下口实。但由于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藏区寺庙的消防安全还存在许多问题,形势还不容乐观。做好寺庙的消防安全事关藏区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在藏区的贯彻执行,事关藏区的稳定与繁荣。为此,我们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寺庙的消防工作。
一、寺庙消防安全现状
1、寺庙建筑耐火等级低,易、可燃物多。由于寺庙建筑的修建年代非常早,大多为土木或石木结构,其梁、板、柱、屋架、地面、隔墙等主要构件都是木料,耐火极限都非常低,加之寺庙内有大量的唐卡、经幡、幔帐、哈达等都是易燃织物,更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和火势的蔓延扩大,给扑救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寺庙建筑的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由于僧尼的吃、住及佛事活动的需要,寺庙内有大量的殿堂、经堂、僧舍等建筑,而这些建筑的修建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布局,多数为成片修建,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着火,势必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多数殿堂跨度大、空间大且高位窗口多,火灾情况下,易形成“烟囱效应”,僧舍虽多为单层,但楼层低矮、门窗洞口小,易形成闷燃,不利于扑救。
3、用火、用电频繁,电气线路陈旧老化。寺庙内的用火主要是僧尼们的生活用火和宗教用火,僧尼们在自己的僧舍内用柴禾、牛粪、煤油、液化气等烧火煮饭,方式繁多;多数寺庙的经堂、殿堂内都点有数十、数百甚至上千盏长明灯,这些灯又距佛像及佛像上的哈达和其它易燃织物非常近;僧人及游客随处烧香的现象也很普遍。用电主要是电器及照明之用,多数寺庙的电气线路为自行敷设且年代很早,有的是建寺以来从未更换过,线路陈旧老化现象十分严重,私拉乱接、接头裸露现象十分突出,线路犹如蜘蛛网,有的还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且靠近可燃物。尤为严重的是寺庙对用火用电缺乏严格的管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4、寺庙消防通信、消防车道不畅,消防设施严重缺乏。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不少的寺庙远离县城或集镇,寺庙没有任何通信设施,如一旦发生火灾需到几十、上百公里之外的集镇或乡政府报案,延误了最佳的灭火时间,加之,不少寺庙修建在山坡上,不通公路,消防车根本无法到达。同时,消防部队警力严重不足,如:阿坝州全州辖区13县,幅员8万多平方公里而仅有100多名消防干警,3支公安消防队,绝大多数乡、镇没有政府专职队和义务消防组织。就寺庙自身消防设施而言,更是令人堪忧,除部分寺庙配置了有限的灭火器,设置容量较小的消防水源外,没有任何消防设施,自救能力十分低下,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望火兴叹。
5、主管部门多,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据调查,寺庙普遍存在行政管理归口不统一的问题,有的属宗教部门管、有的属文物部门管、有的属统战部门管,形式多样,还有的根本无人管,尤其是这些主管部门对寺庙的消防工作职责不明确。这种多头管理,职能交叉,使寺庙的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就出现无人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寺庙内部,有的设有寺管会,有的没有,而这些机构它又不具备法律责任主体资格,不易确定它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导致寺庙内部消防安全制度、措施不落实,管理松懈,加之,寺庙消防安全意识淡漠,容易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