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公共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及其前室、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作了明确规定。
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的控制要求,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条指出: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如何满足消防疏散用照明的要求,在高层写字楼通常根据消防疏散的需要将公共照明与事故照明结合起来,应急照明的电源是双路电源,并设有双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根据负荷等级的不同设有蓄电池组,正常时充电备用,火灾时市电电源断电,应急蓄电池组供电,并能维持供电20min以上。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信号,自动接通应急照明回路,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在应急照明的设计上,以往常采用双路电源供电,配合局部设置带镍镉电池灯具的方案,这种方式存在双路电源有一路带电,应急蓄电池不能应急工作,如果考虑平时能控制,并且满足火灾时及时接通事故照明回路还需增设一条应急控制线,使控制线路较繁锁。而分散、数量较多的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维护维修工作量比较大,特别是蓄电池的维修替换成本也很高。因而,容易造成带蓄电池的事故照明只是形同虚设。
设计中改进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采用每层集中设一双电源带备用蓄电池的配电箱,该配电箱具有双路电源自动投入及备用电池自动投入的功能。此回路可集中控制开、断,当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强行接通,起到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的作用,见图1。由各层应急电源配电箱引出的不同回路其控制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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