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农村建设也正大步向前,但农村火灾从未停止过,不但没有停止过,还明显存在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村火灾占全部火灾的60%以上,因此农村火灾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障碍,同时也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面对农村火灾多发的现象,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也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重大工作。如何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应当从消防部门的本质工作着手。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防火工作,建设平安农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近几年农村火灾多发,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数量逐年增加,给农村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针对农村火灾多发的这一现象,笔者认为消防及相关部门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知识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农村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要结合文化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利用重大节日、假日、"119"宣传日对农村进行强有力的宣传,采用发放传单、横幅、影视、广播等丰富多彩地宣传教育,在农村地区形成人人讲防火、村村抓消防、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农民消防法制观念。
二、要加快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作战能力。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有条件的乡镇可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和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村委会要组织基干民兵青壮年骨干建立义务消防队,经济基础比较好、企业比较集中的村可以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
三、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范畴,纳入各项基层创建平安工作之中。同时,要切实加大农村消防执法力度,对各类农村建筑工程,要严格审核验收,特别是对新建厂房、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坚决停止其使用,对辖区内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主动工作,及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严格规范农村消防行为。
四、消防工作应当从姓姓抓起,应当从学校抓起。各中小学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常规的安全教育,并经常邀请专业消防工作人员进学校讲课,各消防部门也应认真做好"消防宣传进学校"、消防站开放等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树立防范火灾的意识。
其次,应当从农村、农民自身着手。分析农村火灾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差。二是缺少消防设施、消防用水;三是农村用电管理比较混乱;四是缺乏统一的领导,明确的责任。针对以上农村火灾多发的原因,笔者认为要预防农村火灾事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消防宣传使消防安全真正深入到农村、深入到每一位农民的思想中,使每一位农民都能够熟练地掌握当火灾袭击时如何逃生与自救,真正提高每一位农民时时处处都注意防火的安全意识。
二、要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在村民居住集中的地主建设消防水池,并保持消防水池经常有水;可以在易燃物附近堆放大量消防砂(土);同时有条件的村要购置多台水泵,以备后用。
三、要经常检修自己家中的电线、电路,对老化的电线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改换;要经常检查家中的电器设备,预防其漏电,并注意用完电器后拔下电器插头,以防起火;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彻底清除新农村建设的不安全因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十一五"时期的宏伟目标,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消防部门,更应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服务,力求将火灾降到最低程度,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推向前进,不要让火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