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油化工企业,根据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等特点,采取各种防爆措施,以使各种电气设备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安全使用。
(一)各种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主要性能
在火灾爆炸危险环境使用的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满足要求的电气设备有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粉尘防爆型和防爆特殊型等。
1.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爆。
2.增安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4.正压型电气设备: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
5.充油电气设备: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泊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电气设备: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7.无火花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
8.浇封型电气设备:整台设备或其中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9.粉尘防爆型:为防止爆炸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结合面紧固严密,并加密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加防尘密封。
粉尘沉积有增温引燃作用,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10.防爆特殊型:这类设备是指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各种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部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