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拆迁安置工业园建设总体来看,点多面广,大多数都没有统一规划,往往会因为地块建设拆迁急需搬迁老企业,经过村或者镇自己规划定了一块工业园后将搬迁企业安置进园,只考虑厂房的生产建设而忽视园区的公共消防基础配套建设。而拆迁安置入园企业多数为工业私企,它们的发展大多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艰苦创业过程,甚至几起几落,业主多数是自我成长、自我发展起来的,文化素养参差不齐、安全理念层次不高,重效益、轻安全。主要表现在:
(一)工业园的规划、审批、建设不规范,造成消防漏审漏批多。大多数企业是由当地政府作出初期搬迁规划,划出地块由企业自己建设,或者由政府建造标准厂房,造好后直接让搬迁企业进入。既没有考虑不同生产性质企业的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也不考虑不同类别生产企业的外部防火间距要求。在程序上没有经过统一的规划设计,没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或者是先建后批,或者是边批边建,在工程源头上留下了隐患。因而,在对整体规划中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工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严重火灾隐患问题将给以后的整改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二)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致使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在工业园基础建设中,虽然尽力做到“三通、一平”(水通、路通、电通、地平),但总体投入有限,作为公共消防设施的消防站、消防码头、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往往被列入缓建或不建的项目。而且多数工业园都设置在城镇边缘地区,距城市消防站点远、消防水源不足成为普遍性的问题。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查桥工业园为例,整个园区规划面积达5000多亩,进驻园区企业110多家,未整改前供水管网还没铺设到位,许多企业连生产用水都是打井,消防用水就根本谈不上,更不用说两路供水。许多企业水量和水压都得不到保障,不得不自行设置消防水池和设消防水泵,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类似的这些消防安全问题在大多数拆迁工业园区普遍存在。
(三)拆迁安置企业擅自降低消防建设标准,留下“先天隐患”。一些企业在建厂时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也没有建设配套的消防设施,造成建筑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火灾隐患。有的新建厂房虽然办理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手续,但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为了节省资金,擅自降低消防建设标准,随意取消一些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遗留下许多消防安全隐患。
(四)企业业主出租厂房谋利,造成工业“三合一”隐患。不少业主厂房建成后便租给多个生产商使用,由于多数生产商还处于资本积累过程,资金不足,只能作最基本的生产投资,在租用一幢生产厂房后既作生产车间,还作办公、宿舍、仓库和食堂等用,导致工业“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大量存在,给消防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也造成了大量的火灾隐患的存在。
(五)大量标准厂房在实际使用中不符合原设计功能。工业区内先行建设的大量标准厂房在后期拆迁企业进入后其生产的性质超越了一般按丙类生产性质设计的标准厂房的要求,部分甲乙类生产的企业也进入,其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防火防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随之出现。例如无锡市锡山区有一油漆生产企业未经消防审批,拆迁后被安置的三条高压线围成的区域内已经在建成投产,由于无法搬移高压线无奈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