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炸药及火工产品均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炸药爆炸是一种化学反应,反应过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反应过程为放热性;②反应高速进行并能自行传播;③反应过程中生成大量气体产物。
反应过程的放热性为爆炸反应的必要条件。只有放热反应才能使反应自行延续,才能使反应具有爆炸性。只靠外界供给热量以维持其反应的物质是不可能发生爆炸的。爆炸反应过程中,单位质量炸药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某一装药密度下)所放出的热量称为爆热。
爆炸反应的一个突出点是反应的高速性,许多普通化学反应放出的热量虽比炸药放出的热量多,但反应过程进行缓慢,而爆炸反应在十万分之几秒至百分之几秒内完成,比一般化学反应快千万倍。由于反应的高速性,反应所产生的热量在极短的瞬间来不及扩散,形成的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使炸药具有很大的功率。反之,如果反应进行缓慢,生成的热和气体逐渐扩散到周围介质中,就形不成爆炸。爆炸过程进行的速度,一般指爆轰波在炸药中传播的速度,这个速度称为炸药的爆速。
爆炸反应过程必然产生大量气体。炸药爆炸时产生气体体积为爆炸前体积的数百至数千倍。在爆炸的瞬间大量气体被强烈地压缩在近乎原有的体积之内,因而产生数十万个大气压的高压,再加上反应的放热性,高温高压气体迅速对周围介质膨胀作功,这就造成了炸药所具有的功率。因而炸药是在适当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能够发生快速的化学反应,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产物的物质。
火工品则是装有炸药的小型元件或装置,受一定的初始冲能(如热、机械、电和光等冲能)作用即可燃烧或爆炸,以产生预期的功能。常见的火工品有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火帽、底火等。
由于炸药的功率是任何机械所不能达到的,它在简单的外力作用下就能放出巨大的能量,故广泛应用于军事和工业生产。
炸药在军事上可装填各种枪弹、炮弹、火箭弹、地雷、水雷、鱼雷等弹药,也可装填各种军用的火工品,还可制成炸药包,完成军事爆破工程,故炸药是战争中重要的物资。
炸药因其具有成本低廉、节省人力,并能加快工程建设的优点,和在特殊环境下作功的特性,因而已愈来愈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在矿山开采方面,利用炸药进行大规模爆破,来开采金属矿和露天煤矿;利用聚能射流效应装填炸药的石油射孔弹,可用于石油开采;在地质勘探方面,用炸药制成的震源药柱用于地震探矿;在机械制造工业,炸药用于爆炸成型,切割金属、爆炸焊接等工艺;在水利电力工程,炸药用于修筑水坝、疏通河道、平整土地;铁路、公路建设中,炸药用于劈山开路,开凿隧道、峒室等;炸药还大量用于开采各种石料。
近年来炸药还用于解体沉船、拆除建筑物、开挖管线沟槽等。随着爆破技术的发展,炸药应用的领域还在不断扩大。
随着炸药使用要求的不断扩大,品种也随之增多,军用的梯恩梯、黑索今、奥克托金、太恩等单质炸药,和用上述炸药制成的混合炸药;有用硝化纤维素、硝化甘油和硝基胍等制成的发射药和推进剂。民用炸药除常用的铵梯炸药、铵油炸药、硝化甘油胶质炸药外,近年来含水炸药如浆状炸药、水胶炸药、乳化炸药,也得到较快发展。还有作为特殊用途的橡皮炸药、粘性炸药和耐热炸药等。
装填火工品的起爆药有雷汞、二硝基重氮肥酚、三硝基间苯二酚铅和氮化铅等。火工品有雷管、延期雷管、火帽、底火、点火具、导爆索、导火索、曳光管和燃气发生器等。
职业危害与预防措施 炸药和火工产品在生产或贮存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对周围产生危害。危害程度与发生事故的药量有关。
危害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
1)爆炸瞬间产生的高温火焰,可引燃周围可燃物而酿成火灾。
2)爆炸产生高温高压气体所形成的空气冲击波,可造成对周围的破坏,严重的可摧毁整个建筑物及设备,也可破坏邻近建筑物,甚至离爆炸点很远的建筑物也会受到损坏并造成人员伤亡。
3)爆炸时产生的爆炸飞散物,向四周散射,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当爆炸药量较大时,飞散物有很高的初速,对邻近爆炸点的人员和建筑物危害很大,有的飞散物可抛射很远,对远离爆炸点的人员和建筑物也可造成伤亡和破坏。
爆炸危害中以空气冲击波波及范围最大,飞散物危害次之,但当小于某个距离时,则又有可能以飞散物危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