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信机房(楼)防火基本要求
1、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实行持证施工制度。
2、通信机房所有电源线应采用铜线,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3、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准超负载运行。
4、机房、生产场地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铁钉上或用金属丝捆扎。
5、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共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装线。
6、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
7、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灯具的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8、发电机房、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风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9、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
10、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11、主机房内十不准: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热水器、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准存放与设备无关的资料和备务件外的其他材料物品;不准作临时仓库用;不准设置沙发;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地板;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不准把食物带入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