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消防车是指专门用于预防及扑救飞机火灾、并对机上乘员予以及时救援、可在车辆行驶中喷射灭火剂的消防车辆。由于其工作特点及所处环境的特殊性,机场消防车较普通消防车有更高的性能要求。
1 机场消防车的分类
根据机场消防灭火战术的需要,机场消防车分为:
1.1 快速调动车(RIV)
也称头车,它的灭火能力较小,但速度特别高,发动机不用预热,气温在7?C以上,满载行驶速度在0~25s内大于80km/h。它的作用是在主力泡沫车未到达飞机失事地点前,先对失事飞机进行灭火扑救,努力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
1.2 主力泡沫车(GTLF)
也称主车,它的灭火能力较大,作战适应性强,装备器材齐全,是机场发生飞机失事时的主要灭火、救援车辆。主车满载行驶时在0~40s内可加速到80km/h,最大车速在100km/h以上。
2 机场消防车的基本性能要求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统计,飞机失事有91%发生在飞机起飞或降落时,即大多数发生在沿整个跑道中心线两旁600m的区域以及备用跑道上,其中71%的失事飞机因失火而烧毁。
由于飞机着火时所燃烧的多半是燃油、聚合物材料和轻金属,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浓烟,起火后机上乘员可以逃生的时间非常短促,因此机场消防车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事地点,使得在这个逃生的时间内,火势得到及时地控制并帮助机上乘员撤离。国际民航组织明确规定:机场消防车到达机场起落区域任何部分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三分钟,最好不超过二分钟。
目前,我国对机场消防车的性能要求尚无国家标准,为了满足标准MH7002—9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装备配备》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机场消防车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性能要求:
2.1 底盘
机场消防车所选用的底盘必须确保在所要求的响应时间内赶到飞机失事地点。虽然机场跑道区是平坦的,但通常都可能有一些障碍,如沟、松泥等,机场消防车必须越过这些障碍才能到达属于机场消防范围的所有可能失事地点。
2.1.1 越野性强,必须是全轮驱动,底盘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最小离地间隙和接近角、离去角等应满足要求。
2.1.2 比功率大(15以上),动力性能优越,即加速性能好、最高车速快。
2.1.3 传动系统应尽量采用自动变速器,驾驶和操作自动化程度高,并且要灵敏、方便、可靠。
2.1.4 稳定性能好、重心低,即越野行驶时具有良好的横向稳定性,一般要求车辆能在20%(约10?)的侧倾斜坡上行驶,并仍具有良好的操作稳定性。
2.1.5 制动系统必须是双重独立系统,当主制动系统失效时,另一独立系统还可以作用于制动器,保证制动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主制动器应能使满载车辆在50%斜坡上停住。
2.1.6 车辆行驶时,车内噪声必须控制在85分贝以内。
2.1.7 车辆维修、保养接近性好。
2.2 消防系统
2.2.1 大容量、多功能、高效能、高可靠性。灭火剂装载量大,水泵流量大,灭火效率高,系统工作可靠。
2.2.2 消防炮安装在驾驶室或车辆最前端的上方,可旋转200,仰角大于45,俯角大于15。消防炮流量大并能根据灭火需要随时调节,射程远。
2.2.3 反应速度快,能以最快速度使系统投入工作。
2.2.4 操纵系统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安全可靠、反应灵敏,通常采用电—气动式或电—液压式动力操纵装置,同时配有备用人力操纵装置,以备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使用。
2.2.5 采用灯光信号和仪表、仪器的显示、标识指示,使消防队员随时准确地获得有关设备状态的信息。
2.2.6 操纵装置应布置在消防队员视线范围内、伸手可及的地方,一名消防队员便可以控制消防设备操纵装置。
2.2.7 驾驶室的前面、车身两侧安装自保喷头,用于保护车身和车轮。
2.2.8 消防管道及阀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2.3 其他
机场消防车还应具有良好的灭火机动性和一定的救援能力,即它不但应具有边行驶边喷射灭火剂的能力,还必须具有在火势被控制或扑灭时营救机上乘员和飞机的能力。因此消防车上应有供从事救援工作的消防员乘坐的席位,并配备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安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