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到人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防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建筑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落实防火责任。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现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3、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必要时实行每月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消防安全措施
1、领导措施。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组织措施。应当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工作,并设立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3、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防火重点部位,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所及和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推广和应用科学的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
4、物质保障。在消防安全上要舍得投入,每年作出消防设施的建立、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推广和使用新型的防火建筑材料,淘汰易燃可燃的建筑材料,从新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的危险源。
三、火灾险情的处置
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
火警电话号码为“119”。火警电话拨通后,要讲清起火的单位和详细地址,也要讲清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和火灾的程度、着火的周边环境等情况,以便消防部门根据情况派出相应的灭火力量。
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尽量迅速地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顺利迅速地进入现场。同时,并应派人在起火地点的附近路口或单位门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到达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火势蔓延较大,火势燃烧严重的建筑物,施工单位熟悉或者了解建筑物的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将受损建筑物的构造、结构情况向消防官兵通报,并提出有关扑救工作的建议,保障救火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