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危化品在生产、储运中的静电危害静电产生于物体与物体的接触表面,液体与固体或固体与液体接触表面存在电离层,当接触面分离时,在各自表面产生了过剩电荷即静电荷。静电发生在带电体表面,且电位高,因而产生了静电。
静电在石油化工行业中危害甚大。稍不注意,发生了一个静电火花,就可能使大型的储油罐、炼油化工装置或油轮毁于一旦。近几年来,随着石油化工企业及其它工业领域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常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中,因为静电而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屡见不鲜。由此可见,静电危害是对液体危化品生产、储运安全的最大威胁。尤其是仓库、码头、转运站进出储运液体危险化学品量大、品种多、危险等级高,因此,在液体危险化学品的日常装卸、储运过程中必须使人们逐步认识到静电事故在生产上的危害,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杜绝事故地发生。2.液体危化品的最小引能量及静电产生与物质的导电性能石油气体属碳氢化合物,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最小引能量是0.02m:而对双键碳氢化合物可能低于0.2对于氢气,最小引能量仅为.019m;对于二硫化碳最小能量仅0.009m。
全压式储运就是指在储运全过程中有一定压力,油气不与空气混合,不形成可爆炸的混合物。
常压式储运是指在储运全过程中有一部分或一个点是常压操作,油气可能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爆炸的混合物。静电的产生与物质的导电性能有很大关系。电阻率越小,则导电性能越好。根据大量实验资料得出的结论:电阻率为1012n.cm的物质员易产生静电,而大于1016.cm或小于109.cm的物质都不易产生静电。如物质的电阻率小于109.cm,因其本身具有较好的导电性能,静电将很快泄漏。但如汽油、苯、乙醚等,它们的电阻率都在1011~1014n.cm,都很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因此,电阻率是静电能否积聚的条件。静电积聚与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电导率有关。按照6950—86轻质油品安全静止导电率》之规定:当油品的静止导电率大于或等于油品安全静止导电率值时,为油品安全静止导电率,在该导电率值时,油品不会发生静电聚积。标准规定安全静止导电率值为50psm。3.液体危化品潜在的静电起火因素及形成油气储运过程中静电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产生静电不一定会造成爆炸,静电危害是在一定条件下造成的,形成静电危害的四要素:有静电产生的来源;静电得以积累,并达到足以引起放电的静电电压;静电放电的火花能量达到爆炸性混合物引超的最小引能量;在静电积聚区必须存在该油品爆炸极限范围内的由油品蒸气和空气混合成的适当比例的混合气。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才可能造成危害,否则不可能引起静电危害的发生。因此,在油气储运过程中要防止静电危害,就必须防止上述四个条件同时存在。危险化学品潜在的静电危险基本上是通过三个阶段形成。电荷分离、电荷积聚、静电放电。电荷分离:每当两种不同物质互相接触时,就会在其界面发生电荷分离现象。电荷积聚:异性电荷彼此被分开以后,就有重新结合与互相中和的趋势。物质导电性越低,电荷衰减时间就越长。静电荷放电:两点之间能引起放电,其击穿能力取决于两点之间的静电电场强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中的静电。液体危险化学品在流动、过滤、混合、喷雾、喷射、j中洗、加注、晃动等情况下,由于静电荷的产生速度高于静电荷的泄漏速度,从而积聚静电荷。而这些作业造成静电储集,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突然放电,遇到爆炸性混合气,且能量足够,由静电而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会立即发生。静电事故多数与条件发生变化有关,手工操作是其原因之一,一般来说,静电事故常有下列类型:一是经常型、不注意型。通常发生在设备起电高、接地不良或存在弧立导体场合:二是二次型、间接型。由设备故障或人的不规范动作、误动作等引起;三是增幅型、突然型。由设备大型化、采用新技术、检查不够引起;四是时间延迟型、不了解型。
由于对情况不了解或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等引起。4.液体危化品装卸储运中的静电防范全压储运的静电防范。在全压储运过程中,如液化石27油的储运,从管道、储罐、装运全过程是密闭的,不可能产生与空气混合,所以在管道中流动的可液体,即使有较高的平均电荷密度,但往往由于管道内有较大电容,并不显示出有较高的电压,且在管道中又因为没有空气,所以不会引起烧和爆炸。因此对于全压式储运过程从理论上认为可以不考虑储运过程中的静电问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管道内的液体聚积了一定的静电。因此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管道泄漏。
虽然静电在管道内部并不构成危险,但其严重的危害却主要是在管道的出处,所以在管道泄漏处容易出现静电引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气体,因此在全压储运过程中,要尽量防止系统泄漏。
对于全压储运过程中的放空操作,如液化气装车过程中的滑管液位计喷液和储罐的排污操作要严格控制排放流速,高压水流在冲击对地绝缘的固体时。
细微的水滴和固体也均会带电。如周围有易易爆气体时,也会因静电放电而造成爆炸危险。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排放处加静电接地线。
当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时,为了防止爆炸,可向泄漏处喷水进行冷却。因可以提高可物的最小引能量,降低因静电产生火花引可气体的可能性。
高电导率常压储运过程中的静电防范。高电导率常压储运如甲醇,其电导率为4.4107cm。这远大于50psm,所以在甲醇的储运过程中不可能产生静电聚积,同时铁路装运过程中由于槽车本来就与铁轨接地,不需要做过多的接地设施。低电导率常压储运过程中的静电防范。低电导率是指油品的电导率小于50psm时,在储运过程中容易产生静电聚积,如原油、成品油等其电阻率都在101l~1014.cm,必须严格按照《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l3348—92执行。同时要做好以下措施:限制易和可液体的流速,可以大大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当液体平流时,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成正比,且与管道的内径大小无关:当液体紊流时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的1.75次方成正比,并与管道内径的0.75次方成正比;尽量减少系统内油气与空气接触的点,如果无法避免时,如常压装车,也要使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外。也就是要求常压装车时在罐增加密封盖,减少空气与油气混合:尽量减少油品内的含水。低电导率液体中出现第二相液体时,会大大增加静电产生。最常见的第二相液体是水。应尽量消除第二相液体,如尽量减少罐内和管道内的水。5液体危化品装卸储运中预防静电的技术措施虽然各生产、储运单位对静电的防范工作都很重视,但由于各种危化品性质差异,静电产生和防范措施也有所不同。液体危化品在装卸、储运过程中应制定防静电操作规程,改善工艺操作,防止人体带电,采取预防静电的技术措施,实施静电接地操作。创造条件加速工艺过程中所产生静电的泄漏或中和,限制静电的积累,使其不超过安全限度。控制工艺过程,限制静电的产生,其具体办法如下:防止形成危险性混合物。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条件之一是有爆炸性混合物的存在。为防止静电灾害,应以不可介质代替可介质,在许多化工生产的工艺过程中使用着有机溶剂和易液体。如果不影响工艺过程的正常进行,最好以不可介质代替可物质,这样做法既经济又实惠,不仅防止了静电的引,而且杜绝了一切着火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