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施工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治保会、社会综合治理小组,设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消防保卫工作,并建立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2 施工现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同时将消防保: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评比;
3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和考试。坚持每月和重大节日、社会政治活动前教育一次,学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 现场采用非易燃材料做临设,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室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5 易燃、剧毒物品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交叉操作;
6 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统一由保卫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
7 现场设吸烟处,在明显位置贴吸烟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处,现场其它地方禁止吸烟;
8 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及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操作;
9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统一由保卫人员检查、维修、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移、乱用;施工现场道路宽度不低于3.5m;
10 对现场的要害部位及成品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根据现场实行情况,采取减少出入口,分片控制出入人员,具体办法由保卫人员负责制定;
11 对现场重点部位(如配电室、塔吊、仓库等)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 现场留出人口二处,围墙保证良好,出人口警卫要对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现场不得留住外来人员。现场办公室、更衣室、仓库门窗要牢固、可靠。现场设自行车棚、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13 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摸底审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井注册登记;
14 建立门卫制度和巡逻护场制度,设专人两班制昼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携带施工材料进出场的人员和车辆要开出门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联系业务的其它人员要进行登记,经门卫许可后方能进入;
15 消防保卫干事每天对工地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16 建立健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记录、整理、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