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快速发展起来,规模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但由于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严重滞后,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结合工作体会,笔者试就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
??? 第一节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 (一)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频繁。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位置进行装修和改造,经营者大多为个私业主,自由化程度较大,一旦遇到竞争激励或经营不理想的情况,往往直接采取租赁或转让的手段,建筑改建、内部装修建、布局变化频繁出现。
??? (二)建筑面积不大。此类场所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大多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至5米。为充分利用空间,租赁户或经营户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往往容易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疏散困难。
??? (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品种和项目的多样性。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
???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 (五)缺乏防排烟设施。有的在居民区的小型密集场所,为不“扰民”,不引起群众对“噪音”的投诉,把窗户封塞;有的为防盗,也把窗户封塞,这样就把房间变成了无窗或固定窗扇的房间,但经营者根本没考虑防排烟而设置防排烟设施。
???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
??? 第二节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留下先天火灾隐患。《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地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消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然而很多小型人员密集场未经审核,擅自改变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不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有的验收不合格也投入使用。
??? (二)着火源多。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为了经营需要,采用各类形式不一的照明和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连接的电气线路多,一旦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长期使用必然会出现相关问题。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若与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靠近极易引发火灾。在这类场所为增加气氛,或前来消费的人需要开派对、庆祝生日时,经常采用点蜡烛等庆祝手段,且抽烟人员较多,烟蒂随处可见,有的还设置了煮小吃的厨房,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
??? (三)安全出口数量少,疏散通道不畅。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安全通道堵塞、被占用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与宽度不足是此类场所普遍存在的最为严重、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时,很多经营者为了图管理方便或防盗或防止一些消费者从中溜走,平时经营时都锁闭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严重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另外,部分场所由于是由其他建筑改变使用性质而成,原建筑设计就不能保证现有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畅通、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配备不健全,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经营者为了压缩成本,在开业时,有的根本不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有的不能根据场所的使用性质来正确配备消防器材。如有的酒吧配置的灭火器是BC型灭火器;有的场所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没有设置,有的设置了建筑消防设施,但缺乏维修保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