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面貌日新月异。但是,在目前城市中的老城区(包括老民宅、古建筑)仍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些老居民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许多火灾隐患,火灾危险性大。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图街曾因使用火坑过热引发火灾,烧毁房屋215栋,过火面积88000平方米。2000年5月21日,扬州市大草巷15号大院发生火灾,烧毁18户人家的34间房屋。2007年2月16日,苏州市平江区高师巷一老式民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这些老城区火灾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城市社会的安定。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老城区的消防安全必须高度重视,不容忽视。笔者结合实际,就加强老城区的防火灭火工作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造成老城区火灾隐患增多的主要原因
从老城区发生火灾的原因和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现状来看,除了有人为的因素外,也有着一些必然的原因。这是由于老城区的建筑有着久远的历史,在消防安全条件上有先天性隐患,再加上居民消防意识淡薄,造成新的隐患也逐步增多。
一是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密度高。老城区相当部分的房屋都是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且房屋连着房屋,防火间距小,甚至没有间距,建筑密度高。因此发生火灾时,极易燃烧蔓延,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是道路狭窄,消防通道不完善。一些古城已有千年历史,有些居民住宅少则也有几十年或百年之久,有些古建筑更是历史悠久。一些老城区街道少而狭,巷道更小,失火时阻碍了消防车的通行。随着人口的增长,有的民宅就地翻建,横向扩展,有的甚至视国有土地为己有,擅自搭棚、建房,把通道阻隔成千重万障。上述等等,造成老城区在发生火灾时,使消防车很难临近火点施救,从而贻误灭火战机,使小火发展成大火。
三是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乏。老城区形成时间较早,而当时大多没有与之配套的市政消火栓。一般城市(包括县城)老区的供水主管道,大多是在七十年代左右初铺设的。由于当时对城区长远发展估计不足,普遍存在口径较细、管壁老化等问题,而且随着人口增加、用水增多,水压也逐渐降低。尤其在用水高峰期间,不少住户的生活用水都很困难,当然就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老区内的河沟水塘等天然水源不少被填埋,“河变路”现象较为普遍。
四是家用电器增加,电气火灾多发。一些老城区电气线路年久老化,受潮严重,而又无能力检修、更换,特别是在当今家用电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用电负荷超载,造成电气火灾时有发生。
五是老城区居民消防意识淡薄。从老城区居住人员结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种人,一种人是老人,这是占老城区居住人员成份最多的人,他们往往是旧民宅的主人,恋旧情结让他们舍不得离开这些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二是相对较贫困的人家,他们往往是无能力购住新居,只好“委屈”地住在这里。三是外来人口租赁住房,这些外来人口又以家庭方式为主,一家一户的往往好几口。因此老城区住户特别是上述三种人,物质条件不是十分富裕,再加上消防意识淡薄,防火安全不够重视,造成火灾事故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