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近几年来, 通过火灾分析可以看到, 经过连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起数呈下降趋势, 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仍很突出, 仍是群死群伤损失重大火灾的高发场所。因此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是消防工作重点, 笔者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特点, 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
1 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涉及公共娱乐中心、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影院等单位和场所, 其主要特点是人群密集、聚集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障碍多、隐患多、阻力大、难控管, 一般为火灾易发和频发场所, 经调查分析, 主要存在以下隐患问题。
(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轻视和忽视消防安全教育, 相关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和责任心淡薄, 平时不注重安全检查和整治, 发生火灾后又不愿承担相关消防责任, 大部分人认为损失是集体的, 责任是领导的, 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 缺乏维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人翁意识, 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大打折扣。
( 2)建筑设计不规范, 安全通道不畅。不少单位和场所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建筑规定不懂或知之甚少, 个别单位出于节省设计费和地盘的考虑, 初建时并不向消防部门申报, 随心所欲自行设计, 也有临时以其他建筑改变经营用途而建立的公众场所, 因地制宜私拆滥建, 将消防安全统统置于脑后, 均不预留或违规少留安全出口, 有的虽有通道但设置不合理, 有的临时改建或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 给紧急疏散人群带来困难。
( 3)电器线路乱拉滥接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有: 用电制度不严格、不规范, 电管人员技能水平相对较低, 责任心较差;电器线路铺设不合理, 乱拉滥接严重; 电线老化破损, 绝缘率下降, 漏电严重, 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 线路超负荷运行, 有时有的地方还经常有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
2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2. 1 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是产生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
各地现在存积的 “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大多数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或者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消防设计, 或降低消防标准, 而留下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法制观念不强, 片面强调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宽松环境, 置法律要求于不顾, 盲目扩大再生产和投资规模, 放任、纵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甚至对根本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单位要求各部门一律放行, 边整改、边经营, 致使一些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而且长期得不到整改。
2. 2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管理不到位是
产生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的直接原因
从总体上看, 大部分单位都能依法实施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但仍然有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 造成大量的火灾隐患。一是单位还没有完全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有的单位还没有从原来的管理方式中解脱出来, 总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 单位的消防责任制不落实, 消防工作无人抓, 消防管理无人问, 以至养患成灾。二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没有落实逐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 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三是单位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一些单位没有把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位置上, 把经济效益看得高于一切, 置消防安全于不顾; 一些单位为节省消防投入, 在工程建设之初不按消防设计进行施工, 偷工减料, 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投资缺口较大,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首先就砍掉消防设施建设投资, 给建筑物留下.. 先天性..的重大火灾隐患; 有的商场、宾馆、酒店、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为了追求豪华高档, 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 任意修改或取消防火设计, 疏散通道狭窄或堵塞占用, 又人为地造成了大量火灾隐患。四是有的单位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保养, 使原来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建筑, 由于设置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损坏, 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五是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经济活动中的租赁承包活动大量增加, 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有的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和用途, 有的擅自在建筑上加层, 扩大建筑面积, 造成重大火灾隐患。
3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设计和相关设施的监督管理。既要加强建筑施工前期设计规划的消防技术指导, 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合理铺设电器线路; 又要加强施工中有关消防技术问题的监督和指导, 严禁擅自降低技术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更要加强建筑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前的消防设备检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严禁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消防投入, 确保人、财、物力不缺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 消防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检查对象消防投入重要性的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 各单位和场所要确保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向消防投入给予倾斜, 缺人的上人, 缺钱的筹钱,缺物的配物, 并坚持经常性的设备更新和维护, 真正做到“养兵千日, 用兵一时”, 未雨绸缪, 防患未然。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公共场所人员涉及面广, 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 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 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 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厂矿, 不留死角, 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同时, 公众聚集场所更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 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使员工能扑救初期火灾并引导顾客疏散逃生。作为公共聚集场所的主管人员, 要确保营业期间不能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 要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场所的出口、通道、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能够正常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