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城镇及农村瓶装液化石油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使用范围也就越来越广泛。然而,一些城镇消防设施落后,以小城镇和农村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群众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安全意识淡薄以及消防执法部门警力不足、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了对这些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不完,管不了,从而使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日益严峻和突出。现就如何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 一、液化石油气性质概括:
???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组成为丙烷(C3H8)、丙烯(C3H6)、丁烷(C4H10)、丁烯(C4H8)等,爆炸浓度极限为2.25—9.65%,爆炸最小点火能量为0.26mJ。具有燃烧、爆炸性,预混燃烧时形成化学爆炸,爆炸威力大,危害性大,1Kg液化石油气爆炸相当于6—10KgTNT。
???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内充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不当时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按照充装量划分,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有10公斤、15公斤和50公斤三种规格,较为常用的是15公斤规格的钢瓶(代号为YSP-15)。这种钢瓶属有缝焊接压力容器,由上、下两个镇静钢封头冲压成型的,经中间焊接组装而成。焊接成型后经整体热处理,消除了残余应力,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爆炸。万一爆炸,也不会产生过多的碎片。钢瓶容积为35.5升,灌装容积只占85%,允许灌装15公斤,设计工作压力为16公斤每平方厘米,壁厚2.5毫米,水压试验压力为2.35兆帕,水压爆破压力为11.76兆帕,气密性试验压力为15.68兆帕,角口径为13毫米,出气口口径为10毫米,与减压阀连接处口径为22毫米。
??? 液化气体泄漏后,蔓延扩散速度快,处置难度大,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98年3月5日西安液化气泄漏爆炸,造成12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77.8万元。液化气体泄漏后,救援组织可采取关阀断料、堵漏、稀释、输转、点燃等战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置。
??? 二、液化气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经营场所简陋,安全设施不到位。
???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对场地规模要求不高,投资少,风险小,于是个别业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在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液化石油气或私下暗中经营,加之贮存液化气瓶的房屋,耐火等级不够,照明灯具不防爆,电线私拉乱接,无必须的消防器材,有的业主还公然在经营瓶装液化气的门市内从事副食、衣物、电气维修等经营活动,致使各种安全隐患大量滋生。
??? (二)经营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
??? 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多在乡镇,业主的文化素质普遍低,缺乏应有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液化气的危险性及气瓶的构造不了解,盲目蛮干的现象普遍存在,消防执法人员在对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中发现,有的经营点与焊接门市相临,焊接火花随时可能引起液化气火灾,消防监督部门不得不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关闭该经营门市,另择经营地点。
??? (三)经营市场不规范,非法经营无序竞争严重。
???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经营市场不规范,个别经营业主为了达到偷、逃税费的目的,暗中非法经营,由于瓶装液化石油经营的灵活性,加之监管部门人力不足,出现了你来我走的现象,使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