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的爆炸与预防。再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明高温。
严禁烟火,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生活取暖、做饭、任意焚烧废品废物等。
(1)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如电气开关、电灯、电线、仪器、仪表等电气设备,由于接触不良或绝缘损坏、漏电、短路等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一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触爆炸物品的电气设备通常采用防爆型,电缆多用铠装电缆或穿入套管内使用。
(2)使用运输工具注意防止漏电产生火花,或汽车排烟带出火星,通常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引起动排烟管方向,在管口增设安全罩等。
(3)为防止散热,保证隔热,采取绝热保温措施,否侧将造成表面高温,若与火炸药直接接触可能引起分解自然。通常保温、采暖最好使用热风,若使用散热器采暖应该使用热水而不宜使用蒸汽作为加热介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0℃,而且要求表面光滑便于清洗落在其上的爆炸性纷尘。进入或经过危险工房内发热管道,必须用绝热材料包裹,表面温度不应超过50℃。火炸药存放应与热源保持一定距离。不能过于临近,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自燃。
2、摩擦与撞击引起的爆炸及预防。由于火炸药等爆炸性质再坚硬的物品问摩擦或撞击,发生拒不过热达到然点或爆发点以上,摩擦撞击的明火也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多数是由于工房、设备清理不净,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造成。为防止摩擦、撞击、避免金属间互相撞击产生火花,要使用软质材料,如橡胶、塑料或有色金属。
3、易燃品与爆炸品自然地预防。对于存贮是假唱的火炸药等爆炸品,应按规定检查分析影响贮存性能的有关项目,法相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暂时贮存的爆炸性物品,严格防治日光直接照射(尤其是夏天)或靠近热源,以防由于局部温度升高,热量积聚,散热不好英气自燃着火。
库房存放的火炸药等爆炸性产品,要注意通风、防潮、隔热,防止堆积密度过大,不易散热,检查不便等。最理想的贮存条件是存贮再干燥、通风的洞中。
二、应急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包怕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部门及指挥部。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各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不得拖延、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民爆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查、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对危险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形成文字材料报告指挥部。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部乡射江公路(铁柱岩段)工程项目部
201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