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一下火灾的定义和含义: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这里的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它需具备三个要素才能实现:即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而火势的发展蔓延则需具备必要的途径和渠道来实现,因此,控制是防止火灾发生和发展的唯一手段。所以,“防火”的定义:就是针对火灾发生发展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预防火情发生的方法和采用的控制可燃物、隔离火源、阻止蔓延和有效灭火的手段和措施。因此,做好防火工作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控制火源
1、消除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控制明火。例如:禁止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吸烟、明火作业等等,在《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都有具体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2、消除违法施工、违章操作行为。控制不当行为产生明火或者违章操作导致机械、设备、器材产生火花或明火。例如:违法使用电器、误操作、静电火花产生等等,在《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都有具体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3、依法科学设置、配置或安装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不产生设备的故障性火花或明火。
二、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的存在是发生火灾的基本条件,物质的燃烧性质可分为易燃、可燃、难燃、不燃四个种类。由此,不同燃烧性质的物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设置或放置的方式、数量、范围得到控制,控制物质存在的方式或者限制燃烧物一定数量的存在,或者限制燃烧物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存在,就减少了火灾负荷、降低了火灾危险性,就使得物质不能被点燃或者在可控的安全状态下存在,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防火规范》等,都对不同物质在不同建筑、不同场所的设置和存在都做了具体规定。例如:1、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规定,控制了场所内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情况可能;2、商品经营场所营业厅内货物存储量是当天销售量的三分之一的规定,限制了可燃物的总量存在减少了火灾负荷;3、厨房内禁止存放两具以上的液化气钢瓶的规定,控制了火灾危险性等等。
三、隔离火源、阻止火势蔓延
1、采取防火分隔
在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留足防火间距,划分防火分区,使建筑或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处于一定的封闭空间内,从而防止火势以热辐射、热对流的方式蔓延;
2、采用屏障阻火
利用建设或设置的建筑构件或设施的耐火性或抗火性进行屏障阻火。通过设置防火墙、防火门、卷帘门、防火窗等建筑消防设施,或在各类管道例如:空调管道、燃气管道、送排风管道、电缆管道等处安装阻火器、作水封等消防设备,阻止火势以热传导、热对流或热辐射的方式进行蔓延。
上述的方法和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防火规范》当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四、采取科学方法和手段灭火
一旦发生火灾,只要消除燃烧的三个基本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中的任何一条,火就熄灭。因此,使用科学的灭火方法灭火和依法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关键。
(一)常用的灭火方法:
1隔离法:即将可燃物与着火源(火场)隔离开,如立即移走火场上的易燃物品。若是可燃气管道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阀门,使可燃气与火源隔离;
2冷却法:即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着火点以下,使燃烧停止,如用水进行降温灭火;
3窒息法:阻止助燃物(氧气、空气)流入燃烧区或有惰性气体冲淡助燃物,用砂土等物覆盖在燃烧物上,使燃烧缺乏氧气(或氧化剂)而熄灭;
4化学抑制法:采用化学灭火剂(如1211等)使燃烧反应停止。
(二)直接用于灭火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1灭火器材:灭火毯、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等。
2消防设施:水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蒸气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泡以及消火栓灭火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