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钻场必须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工具,放在取用方便之处,不准挪为他用;钻场人员应熟知一般消防知识和会使用消防器具。
2. 钻场取暧火炉放置在木质地板上时,其下部应垫置铁板或砖石,并离开场房衣、钻塔衣1.5m以外。
3. 安装烟筒时应考虑季节风向,并应与场房衣及塔衣隔离。柴油机排气管不得与木质场房架或场房衣接触。
4. 注意管理好取暖火源,未熄灭的炉灰不得随地倾倒,不准在炉旁睡觉。
5. 停钻看管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禁就地点燃明火取暖,禁止采用明火照明,并坚守岗位。
6. 严禁在火炉上烘烤易燃物,炉旁1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高压物品。严禁在柴油机排气管或火炉上烘烤易燃物品;油脂及易燃品应加盖保存,不得靠近烟火。
7. 预热机油应派专人在场房外下风处进行,并有专人看管;发动柴油机困难时用热水加温帮助发动。
8. 禁止用水扑灭正在燃烧的油脂和电器线路,应用干粉灭火器具或砂、土扑灭扑救,并立即切断电源。
9. 林区施工要严格按照林区具体要求进行施工,要设置不小于5m的防火隔离带。
钻探二公司安监科
20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