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情况和火灾特点,在新建、扩建、改建时的防火设计原则如下:采取可靠措施,利用先进技术,预防火灾发生;设计应立足自救,即由工程内部人员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防排烟设施、消防应急照明等条件,完成疏散和灭火的任务,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涉及面较广,除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外,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等也应当遵循。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将从总平面布局、防火分隔、疏散设施及消防设施四个方面对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规模、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等。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人防工程内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分区
1.防火分区的划分
人防工程内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防火分区应在各安全出口处的防火门范围内划分;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配套的水泵间、风机房、储油间等,应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一起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其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2.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1)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人防工程内丙、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12-1的规定。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表4-12-1?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丙 闪点≥60℃的可燃液体 150
可燃固体 300
丁 500
戊 1000
?
(2)人防工程内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等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①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
②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不得增加;
③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内。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其他防火分隔要求?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墙上如设门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应设置高150mm?的不燃烧、不渗漏的门槛,地面不得设置地漏;
3.同一防火分区内厨房、食品加工等用火用电用气场所,墙上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人员频繁出入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隔墙上如设门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电影院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观察窗和放映孔应设置阻火闸门。
6.人防工程中允许使用的可燃气体和丙类液体管道,除可穿过柴油发电机房、燃油锅炉房的储油间与机房间的防火墙外,严禁穿过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当其他管道需要穿过防火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
(三)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1.防火门
人防工程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使用功能上确实需要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在其旁设置与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相通的甲级防火门。人员频繁出入的防火门,应采用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常闭防火门,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其他部位的防火门,宜选用常闭的防火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得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
2.防火卷帘
人防工程中使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人防工程中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rn。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在火灾时能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