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应当办理动火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作业。
3、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动火应当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当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的办法。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当由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让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者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粉尘或者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当保持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停止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
8、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焊割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者离开操作现场时,应当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者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者部位穿过。
11、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12、焊割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设专人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