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仓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产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动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