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安全主任同意(签批)后方可在消防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动火作业。
2 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跟进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4 三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报经厂安全消防科知道不用安排消防员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5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方可动火作业。
6 动火作业前要检查操作场所及下方确定无易燃物品否则须清理、移开如不能清除或移走时应用不燃材料遮挡。
7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8 在生产、使用、储存液化气等易燃品的设备上禁止动火作业
9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0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3 在厂区公路沿线1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 凡被化学物质或油脂污染的设备都应清洗清后方可动用明火。 15 焊接/气割操作时严禁带压设备动用明火带压设备动火前一定要先解除压力设备零件内部留有易爆物外面不易检查到的严禁动火。
16 高处作业要采用接火盘或安设铁片或不燃物遮挡以防火星飞溅 17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8 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品如汽油、天那水、油漆、丙酮等必须离火源10M以外O2瓶与乙炔瓶必须相距5MO2瓶、乙炔瓶离火源不得少于10M。
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0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留场观察十五分钟以上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1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同时须专职消防队员到现场监护。 2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