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通常是因为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接头松动、过载或短路等因素导致过热而引起的。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上述电气线路隐患危害更大。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接头是否松动,有无电火花发生,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性能是否可靠,绝缘是否良好。
(2)合理选用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选用防爆电器,绝缘导线必须密封敷设于钢管内。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选用、安装电器设备。
(3)保持安全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电气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为防止电气火花和危险高温引起火灾,凡能产生火花和危险高温的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火花和危险高温是引起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为控制过大的工作火花和危险高温,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5)通风。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运动的电气设备,庆有良好的通风,以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其通风系统应符合有关要求。
(6)接地。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接地比一般场所要求高。不论其电压高低,正常不带电装置均按有关规定可靠接地。
二、电气设备的灭火规则
(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着火的电器、线路可能带电,为防止火情蔓延和灭火时发生触电事故,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因生产不能停顿,或因其他需要为不允许断电,必须带电灭火时,必须选择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二氟二溴甲烷灭火器等进行灭火。灭火时救火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当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着火后,有喷油和爆炸可能,最好在切断电源后灭火。
(3)灭火时的最短距离。用不导电灭火剂灭火时,10kV电压,喷嘴至带电体的最短距离不应小于0.4m;35kV电压,喷嘴至带电体的最短距离不应小于0.6m。若用水灭火,电压在110kV及以上,喷嘴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3m以上;220kV及以上者,应不小于5m.。
安全操作规程
(1) 装设临时线路的安全措施
由于生产急而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一般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装设临时线路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签注允许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并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2)临时线路要使用合格的设备与器材。导线应尽量使用橡套或塑料护套和电缆。线路装设规范。
(3)装设临时线路要考虑电力负载平衡及开关保护整定值是否满足要求。
(4)临时线路应有开关控制,不得从线路上直接引出,也涌以插销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有关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遮拦或标示牌等安全措施。
(5)临时线路不可随意拖拉,马虎架设。可沿建筑物构架空敷设,并注意保持与周围物体的安全距离。沿地面敷设在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二、电气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1)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必须及时进行检修,以保证人身和电气设备的安全。
(2)电气设备一般不能受潮,要有防止雨、雪、水侵袭的措施。电气设备运行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和防火措施。有裸露带电体的设备,特别是高压设备,要有防止小动物窜入造成短路事故的措施。
(3)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操作。合上电源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分断电源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隔离开关。
(4)需要切断故障区域电源时,要尽是缩小停电范围。有分路开关的,应切断故障区域的岔路开关。尽是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5)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6)凡有可能被雷击的电气设备,都要安装防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