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一)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二)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三)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四)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五)碳氢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七)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八)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九)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十)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0.9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机运转是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路或关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准备。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三、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一)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二)隧道内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一起。开关外应加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
(三)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0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四)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五)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四、排水安全措施
(一)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设置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用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二)抽水机械宜使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三)隧道开挖中穿过涌水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四)如发现工作面大量涌水,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防火安全措施
(一)各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处均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二)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三)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