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料部严把入厂煤质量关,对已发生自燃的煤严禁接卸。
2、 嘉顺项目部应根据发电部要求,定期翻烧存煤,防止煤场和卸煤斗内积煤因时间久而发生自燃现象。
3、 生产现场内严禁吸烟。
4、 发生堵煤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防止积煤过多滚筒摩擦使皮带着火。
5、 对检修人员在系统内办理动火工作票时,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6、 现场设备发生泄露或有油污,应及时填写缺陷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
7、 对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后使用的抹布等杂务,在消缺验收时必须令其带出现场。
8、 运行中发现皮带与设备固定部分摩擦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9、 运行中应对各托辊的转动情况仔细检查,对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发热的托辊,在联系检修人员处理的同时,可适当浇水降温。
10、 系统内消防设备及设施有异常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消除。
11、 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 现场严禁堆放各种垃圾及杂物。
13、 运行人员必须对当班期间所辖设备安全(火灾)负责,夜班下班前应对各自岗位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明火、暗火及发热源应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