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止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
1.1 升压站防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站长、专工领导下实行三级组织管理。
1.2 站长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并指派一名专工主管全站的防火工作,各值班长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一值是本班的防火责任人。
1.3 站里设防火安全委员会,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设有专人负责全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4 站保卫处是站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全站各基层单位的消防业务指导,并在站安全员的协助下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站内发生火灾事故,保卫处和安全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
1.5 站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地方政府、上级机关和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消防法》,行业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根据全厂实际情况部署防火工作。
2 防止电缆火灾事故措施
2.1 对新扩建工程中,电缆选择与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发电厂及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图纸与现场敷设符合设计要求。 .
2.2 主厂房架空电缆与热管路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5米,动力电缆不小于1米。
2.3 对于扩建设备电缆敷设,必须选用阻燃电缆,选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2.4 通向主控室和各室,各盘、动力盘电缆孔洞,应用阻燃材料进行坚实可靠的封堵处理。
2.5 电缆竖井及电缆沟内应设防火墙、刷防火涂料,以防电缆着火延憋。
2.6 架设、敷设电缆易外部着火影响电缆区段,应加阻燃材料,阻燃槽盒内涂防火材料,并应定期按班组责任分工清扫电缆上的积粉,以防煤粉自燃。
2.7 电缆沟盖板齐全、严密,防止电缆火花落入沟内引燃电缆。
2.8 积极消除电缆沟内的渗水,积水,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解决,防止电缆长期浸泡水中,造成外皮腐蚀、绝缘受潮,击穿短路。
2.9 电缆头的制件应由有经验的检修工进行,并严格按制作工艺要求: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解决存在的设备缺陷。
2.10 动力电缆中间接头盒两侧及全部区段增加防火涂料,泥等阻燃料。
2.1 1 对主要动力电缆应定期做好预防性试验。
2.1 2 建设、完善电缆沟内的自动报警装置以对电缆火灾的监控。
3 防止油区火灾事故措施
3.1 油区是厂重点防火部位,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警告牌。
3.2 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经上级批准方可进入油区,进入油区人员应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钉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
3.3 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3.4 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3.5 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得贮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3.6 定期检查油区泡沫液,消防器材使用保持期,对使用到期限的应提前进行更换,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消防通道畅通,满足安全防火要求。
3. 7 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火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3.7.2.横过通道的电线应有防止被扎断的措施;
3.7.3。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3.7.4.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上;
3.7.5.禁止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地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3.7.6.用手电筒照明时应使用防爆塑料电筒;
3.7. 7、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4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措施
4.1 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检查制度,对运行中的变压器进行外观检查,变压器油色及声音是否正常,引线接头是否过热,变压器的电流和温度不能超过允许值。
4.2 变压器在运行或充油状态时,如有渗油点,不能用电焊进行补焊,如要补焊必须将内部油放出后进行。
4.3 运行中,检修中应注意变压器引出线端子的发热情况,防止因接油不良或引线开焊过热引起的事故。
4.4 加强对变压器油务监管工作,并保值变压器的油质良好。
4.5 加强变压器的防火工作,变压器周围应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尽量缩小事故范围,事故储油坑要保持在良好状态,卵石厚度要符合要求。
4.6 进行变压器干燥时,应事先做好防火措施,并作好预防措施,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4.7 变压器需要检修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木猎她,并作好危险点预控措施。
5 防止仓库火灾事故措施
5.1 物资仓库是我厂防火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管理,禁止烟火,库房应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5.2 物资仓库工作人员应熟悉库存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防止火灾的应急措施和预案,更应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电话报火警的基本知识。
5.3 仓库区域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且消防器材应摆放合适便于使用的位置,应保持随时好用。
5.4 物资仓库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物资按贮存性质分类存放,定置管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栓无封堵障碍。
5.5 物资仓库的照明电气设施必须符合《仓库管理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到人走灯灭。
5.6 仓库防火负责人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检查物资贮存的物理化学性能及贮存方法,组织库房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并定期向防火主管部门汇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
6 防止车库火灾事故措施
6.1 汽车库是厂防火重点部位之一,应严格执行禁火规定,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车库内存放易燃爆物品,严禁停放汽油泄漏及发生火灾危险的车辆。
6.2 汽车库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水栓和相应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好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指定专人检查维护,并放在便于取用的指定位置。
6.3 车库内外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车库大门必须开关灵活,车辆停放时应保持不用调整方向盘就能直接开出库外。
6.4 车库内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停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槽车库房及有修理功能的场所应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6.5 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桶装汽油及易燃易爆物质,不得在库内向车辆加油或用汽油清洗车辆或零件,需加油时必须到加油站点。
6.6 汽车库如发生火灾主要是油类着火最好用泡沫灭火机或二氧化碳灭火机,也可用干粉灭火机灭火,如果油箱着火应用冷水降温以防止油箱爆炸扩大事故。
6.7 机动车驾驶人员及检修人员应熟悉车辆着火扑救方法和灭火措施,应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和库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车辆的防火安全情况,保证车辆在停驶入库后的车辆存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