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工品的领用。火工品领用前,作业区安全员持加盖作业区公章或作业长私章的出库单到主管领导处审批后方可领取。领取时,各作业区必须使用爆破员卡,没有爆破员卡或爆破员卡丢失的作业区,炸药库将不给领取火工品。
2、必须按当班需用量领取,并认真填写好领发记录,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单领单放。
3、当班领用的火工品,当班消耗。领用火工品时,作业区安全员、押运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相互监督。
4、不准一人同时领取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领出来的爆破器材按性质不同分别放在专用爆破箱内分别携带,严禁混发,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同车装运。
5、凡当日使用不完的火工品,当日必须退回炸药库,办理好退库手续。铵油炸药必须当天消耗完。严禁随意销毁、混堆、混放或私自存放火工品。
6、运输火工品的车辆由本作业区的押运员专人负责押运。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司机或押运员携带火源,穿钉子鞋。涉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衣服。
7、领取爆破物品的人员在进入火工品库时,必须出示相关的涉爆证件,同时必须将火柴、打火机、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及易燃物品交至值班室保管,严禁将上述物品带入火工品库房。
8、运输火工品必须使用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车况必须完好,装有接地链,灯光、制动、警示标志、防静电设施、防火罩、车载灭火器等必须完好。
9、运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
10、火工品在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不得离开。
11、安全员和监炮员要认真做好放炮记录,数据准确,余数存库、目清月结,帐目相符。
12、严禁将火工品存放宿舍、办公室和其他地方,严禁偷盗、遗失、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13、火工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数目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14、爆破物品如有遗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视情追究其责任。
15、火工品运输车司机、押运员在运送、领用火工品时在身上和驾驶室内严禁携带火源、香烟,严禁穿钉子鞋,一经查出,每次罚款5000元。
16、各作业区必须将雷管装在木箱中,并加锁。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