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火时间:2012-2-5 8:00-17:00 生火地点: 主斜井
负 责 人:李 鹏 工程项目: 切割主斜井台阶扶手
施 工 人:平开飞
具体措施:
1.使用火、电焊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关于火、电焊使用的规定和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使用火、电焊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撤走所有易燃性材料,如不能撤走易燃性材料应用阻燃材料格挡。使用地点须设有供水管路,或有足够用的水。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两只水桶、两把铁锹等灭火工具。使用不然性材料接住火星。
3.使用火、电焊之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能大于0.5%,及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处的瓦斯积存情况无瓦斯积聚时,经瓦斯检查员允许后,方可作业,施工地点上方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作业期间瓦检员和安监员必须在现场监护瓦斯及隐患情况。
5.电工在接焊机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焊机使用的电缆不得小于4mm2 并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现象。安接电焊机人员必须穿绝缘靴,严禁带电作业。
6.施工中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10米以外,并与生火地点间隔10米以外,必须将其放在迎风侧。
7.焊工工作前应首先检查电焊机是否良好如果有螺丝松动或电焊机通电后声音不正常,应停电检查处理好再用。电焊线在使用前要检查好绝缘情况。
8.工作前应按工作物的厚薄适当调整电流和选择焊条。电焊工工作时,应用防护面具将脸部完全挡上,并应告诉其他工作人员不要正视电弧以免刺伤眼睛。
9.电焊工工作时,应穿胶鞋或垫其他绝缘物质使身体与设备隔开,并要经过详细检查确认无触电危险再进行工作。
10.电焊作业休息以及其他事要离开岗位时,应设法将电源隔断,焊接作业中,绝对禁止其他工种人员随便乱用以免发生意外。
11.使用电焊工作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检查监护1小时后确认无异常状况,方可离开。
12.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审批意见执行。
13.施工人员要按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并要符合各方面的技术要求。
14.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完工后,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附近情况,确保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瓦检员签字: 安监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