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各岗位人员应熟知燃煤掺配方案。辅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掺配方案,力争做到掺配均匀;主控运行人员要了解上班及本班所上煤种,掌握其煤质特性。
2.经常翻看制粉系统参数曲线,当系统风压不正常变化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分析制粉系统是否有漏风、回流管是否堵塞、磨煤机入口是否有粘煤等情况。
3.制粉系统正常运行时应保持平稳,禁止大加大减,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60-70℃,即使在煤质突变、断煤时也不得超过75℃,磨煤机入口负压在200-300Pa。制粉系统投入自动运行时,应对磨煤机出口温度、给煤机转速的自动调节情况加强监视,发现磨煤机出口温度、给煤机转速有明显变化时,应及时分析磨煤机入口是否有粘煤情况,如果自动调节有问题,应切手动运行。
4.发现给煤机下煤口、磨入口粘煤时,应停止磨煤机运行并抽粉10分钟后,值班人员在佩戴好防护面罩、穿戴防烫伤的工作服及手套,对积煤、火源予以清除。磨煤机入口粘煤严重无法清除时,通知锅炉队协助处理。
5.磨煤机入口发现火源时,应采取必要手段进行灭火。着火严重不能消除时,应快速停止排粉机运行,将各风门关闭严密。彻底消除火源后,再恢复系统运行。清除火源时佩戴好防护面罩、穿戴防烫伤的工作服及手套并要防止煤气中毒。
6.发现磨煤机热风门不严缺陷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并填写缺陷单。
7.加强对制粉系统的检查,发现有漏风、漏粉、积粉现象时及时停运并联系检修人员消除。
8.制粉系统启停力求平稳,制粉系统发生断煤时,应立即关小排粉机入口门、热风倒冷风运行,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
9.制粉系统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确认无积粉燃烧,方可启动。启动过程中如发现系统各处温度或风压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10.停止制粉系统运行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彻底抽粉。
11.制粉系统运行的倒换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启、停制粉系统时间记录。不能正常倒换时,应记录原因。
12.煤粉细度控制在26%±2%的范围,每月进行一次取样分析。
13.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畅通,运行中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磨煤机、粗细分离及粉仓的防爆门,制粉系统各吸潮门、锁气器动作情况应作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14.要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仓、粉仓烧空制度。粉仓温度严格控制在80℃内。当发现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5.点检员应每天对制粉系统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系统漏风、漏粉、坨煤、堵煤等情况要认真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运行及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16.合理准备制粉系统设备备品备件,对给煤机链条、煤仓吹扫、齿索输粉机吸潮门等设备及部件发生磨损等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17.制定、完善制粉系统检修标准项目内容,结合检修对粗细分离器等制粉系统易磨损部位进行检查、测厚,发现问题安排处理并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措中制粉系统检修挖补的检修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