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供电
由混凝土指定电源接入点接至施工现场,设置一台500 kVA 的变压器,作为施工电源,地下直径线预埋段段施工用电由行包房现场引入,架设500m 的输电线路送至地下直径线预埋段段现场的配电室。
按国家及北京市对建筑行业临时用电的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按三级用电两级保护配电,即配电室为总配电箱,工地各施工地点设多处分配电箱,各作业面和机械机具处设置末端配电箱,动力用电采用橡胶五芯软电缆,照明用电采用软芯电缆架设,动力线长度700m,照明线长度400m。
2 临时供水
由混凝土指定的用水管接入点,接入施工用水,场内分别采用DN80 及DN50的供水管引至各用水地点,水管路及用水设施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装使用维修的规定,地下行包房场地供水线路600m,直径线预埋段段供水线路200m。
3 现场通讯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移动电话,施工现场办公室安装与电脑联网的电话两台(其中一台供驻地监理工程师使用),以便承包商对外联络及混凝土进行网络化管理。
施工现场配对讲机数部,供项目负责人及各作业班组联络使用。
4 现场消防
健全消防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派专人值班检查。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4.4.5 施工期间排水及防洪措施
(1)现场排水
场地四周设500mm×400mm 排水沟,雨水及基坑抽水流入排水沟,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现场设专人对排水系统进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本标共设排水沟800m。
(2) 现场防洪措施
建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设置气象联络站,每天与市气象局联系,及时获得有关信息,进行科学预测,为防汛工作提供依据。
适时维修、加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设施性能良好、排水畅通。
在基坑四周边上设20cm 高、10cm 宽的砖砌砂浆抹面挡水墙,挡水墙外侧设排水沟,以防雨水流入基坑,雨期施工基坑时,基坑边坡铺彩条布防护,基坑中每个开挖面设2 个积水坑,并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
4.4.6 预防地表水和底下水污染的措施
施工及生活中的废水、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初步净化且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至排污系统。工地垃圾设专人清扫、管理,并纳入城市垃圾管理系统。对有害物质如燃料、燃油、化学品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保管措施。废弃的泥浆定点存放,罐车定点外弃,防止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