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火灾隐患确定后,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下发相应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整改火灾隐患,以及整改限期和安全措施等要求。正确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是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正确的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对策,在消除火灾危险性、资金投入、整改时间、防止隐患再生、发展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消防监督人员的消防专业技术水平的体现。科学的、合理的整改对策,有着适用、有效、经济,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将火灾火灾隐患大致分为以下十种类型,并根据监督实践经验分别总结出对策如下:
一、违反消防行政法律法规类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对单位应履行的消防法定职责,不作为,未履行,使整个单位消防工作无人管理。例如:单位无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无消防工作资金,无消防检查记录,无消防档案,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进行演练。未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单位无消防管理制度,无专兼职消防干部,无消防管理部门;或者缺项、力度不够、消极应付、敷衍塞责。这类情况是大量存在的,尤其是一些新建单位、民营企业、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中尤为突出。
对策:对单位内存在的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对法定职责不作为的现象,应确定为火灾隐患。应按消防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缺啥补啥,并落实到位。限期也要从快,这些隐患都是单位根本不重视消防工作才存在的,消防工作起点低,要依法从严要求,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郑重对话,督促单位重视消防工作。新单位要按61号令要求,建章建制,从头做起。并及时跟进追踪管理,复查整改进度。
二、违反建筑消防技术法规类
建筑工程未进行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施工中未通知消防部门自行设计变更;
建筑装修工程未审核、未验收。或使用材料不合格。
未申报消防审核,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例如将住宅改为商业网点、网吧、饭店或其他公众聚集场所。
自动消防工程未经法定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未进行年检、测试,设施缺乏维修、维护、导致失效。
私搭乱建临时建筑,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不足。
建筑年久失修,致使疏散通道堵塞。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足,型号不对、压力不足或超报废年限。
对策:这类隐患比较常见,数量很大,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否则将出现攀比,数量剧增。对情节严重者,按法律程序予以罚款处罚后,应按技术法规要求予以整改。补办消防审核手续,进行验收,后补测试,限期维修好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对于有意钻空子,打擦边球,存在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的惯犯,一定要从重处理。
有些单位为了不缴或少交费用,利用人熟、有业务来往等便利条件,对消防建筑审核不申报,或一拖再拖,对这类情况一定要把好关。
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类
国务院344号文件,把原属于消防机构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权限分别赋予工商、交警、环保、计委、安监、等十几个单位分管。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仍由消防部门管理,并督促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例如:危险品仓库可燃物混放、摆放间距不够、超储,用电违章或未有防爆设施等;
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危险品车辆无证、无安全器材、乱停放、野蛮装卸等。
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出现的各种隐患。
或避雷 、静电、接地等设施违规、失效,
在居民区住宅楼下开试剂商店、电脑调漆、充装氢气球、液化气换瓶站,卖烟花爆竹或私人无证生产烟花爆竹等。
对策:这类隐患危险性大,时效性强,要迅速整改,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隐患。例如“三停”处罚,需要政府批准的要立即履行审批手续。在整改处理时,要和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行政主管单位沟通。要按行业管理规定条文为依据,按规定责令该单位予以整改。必要时,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问题。
四、企业单位生产工艺、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类
企业单位在甲、乙、丙类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生产,出现超储、混放、保管不当。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等;
生产工艺落后,工艺流程不合理,生产容易引发火灾。且无安全措施。防爆生产部位电气线路不防爆或失效。
违反生产安全的隐患,例如劳动保护不防火,不防静电,
危险环境中无警示标志,使用的生产工具不符合安全防爆标准。
没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消防安全培训,重要部位、危险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作业、野蛮生产、无动火审批制度等;
生产车间疏散通道不畅,疏散宽度不够,出口不够等。
对策:毫无疑问,这些火灾隐患是生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督促单位加大消防工作力度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下发《火灾隐患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涉及生产工艺范围的火灾隐患整改内容,要与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负责人认真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合理、可行、经济、安全的整改措施。并要求单位明确工艺安全防火责任范围,注意改造存在火灾危险的落后工艺。贯彻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五、涉及消防规划,城市环境存在火灾隐患类城市消防布局不合理,危险单位、危险部位分布不合理,
市政消防水源缺乏、消火栓系统数量不足,
消防队数量不足,消防装备落后。
消防通道路面狭窄,净空高度不够,无回车场、无消防标志等。
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违章建筑密集,居住人员集中,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设施,且无人管理。
对策:城市环境的火灾隐患,不可能由单位整改解决,只能报请当地政府来解决问题。对于影响火灾施救、影响抢险救援、威胁城市发展的问题,政府应作为重大火灾隐患来处理,拿出具体措施,责成有关单位,加大投资力度,健全城市消防设施,改善城市消防条件,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提升整个城市的抗御火灾的能力。
六、违反安全用电类
电气火灾在火灾原因统计中占第一位,约占全国火灾的十分之三。电气火灾隐患十分普遍。必须引起应有的注意。
用电超负荷,接线不规范,材料假冒伪劣,违章用电。
私接电热用具,私接临时用电电源,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被破坏,仍在危险环境中运行。
无消防用电电源。或用电消防负荷等级不够。
对策:以上隐患,均应按《工业与民用安全用电规范》来进行整改。责成存在隐患单位应加强用电管理,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政府要加强电业行业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接线路偷电行为,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七、公共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类
烧烤大排档一条街,烟雾缭绕,到处明火,市场摊位拥挤,人流密集,一旦发生意外,疏散不畅;
公共娱乐场所疏散出口不够,疏散通道宽度不够,疏散楼梯不符合要求,疏散设施存在问题,用电方面大量存在超负荷、临时接线等现象,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服务人员上岗前未经消防安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缺乏消防设施,或无人管理使消防设施失效,私自关闭消防设施;无疏散指示,无事故照明,无消防器材或失效。
对策: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所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案例比比皆是,人命关天,不可小觑。在城市,这类火灾隐患很普遍,数量很多,整改困难,危险性极大。
公共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个体民营居多,对整改火灾隐患积极性不高,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公安消防机关一定要重视整改,抓住不放,改正为止。不然,就要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毕,复查合格再恢复营业。
八、居民区和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火灾隐患类
居民、村民居住区是火灾高发区,火灾次数多,损失大,伤亡多,是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火灾隐患无人问津,整改隐患所涉及的资金、责任等问题都无法落实。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区的数量也较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也经常以无资金、租赁场地、人员不固定等为借口拖延、拒绝整改。
对下列数量最大,最常见的火灾隐患,一定予以应有的重视:
居民区火灾隐患,
农村火灾隐患,
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火灾隐患。
对策:这类隐患涉数量大,及家庭个人较多,无法下达〈火灾隐患通知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职责,承担起居民区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要承担对消防工作统一领导的职能。发动群众,宣传培训,关注消防,从基层抓起,从居民区做起。从身边做起,确保一方平安。
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和培训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民警,承担起第三级管理范围内监督火灾隐患整改的职责。
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在居民区数量较多,对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在消防管理上与一般单位同样对待,可以下发〈火灾隐患通知书〉。要求他整改火灾隐患。
并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的举措:“居委会、村委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检查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九、涉及专业行业的火灾隐患类
国家级古文物建筑火灾隐患,
世界遗产和国家级名胜风景旅游区的火灾隐患,
国家级文物遗址火灾隐患,
地方涉及高速公路、铁路、民航、港口、军队、核电站、石油等系统的火灾隐患。
对策:上述隐患涉及单位的消防监督权大部分都不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但事关重大,要迅速上报地方人民政府,由政府出面与有关方面协调研究解决。有时甚至需要国务院有关部委出面处理,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研究讨论,定出解决方案,才能解决问题。
十、其它
清明节风大物燥时上坟烧纸;
春节和欢庆、祭祀时随意燃放鞭炮烟花;
农业烧秸秆的习惯,随意烧荒、野炊;
森林火灾、草原火灾防范措施不力;
对策:这些火灾隐患涉及面广,现象普遍,整改难度大,后果严重。仅靠公安消防部门难以控制,应拟正式文件报请政府,由政府责令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措施解决,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落实,使与陋习划清界限成为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
火灾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是目的,对策是为目的服务的。总结来说,我们应强调以下几点:
1, 充分依靠政府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的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严格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格局。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在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情况。通过火灾隐患报请制度、“三停”处罚政府审批制度。政府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制度,由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来解决火灾隐患的整改问题。
2, 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整改火灾隐患
使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取代缺乏安全保证,存在火灾隐患的传统工艺技术、落后的设备,是火灾隐患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宣传推广新的消防科技成果,是改变消防安全落后局面的必由之路。
3,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整改火灾隐患
使用法律赋予我们的行政处罚权力和使用强制措施的权力,用以制裁、打击那些草菅人命,不负责任的渎职者。强制火灾隐患的整改到位。充分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整改火灾隐患,防患未然,这是我们消防监督人员的神圣使命,是对人民的高度负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最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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