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种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研发应用,以火灾、爆炸、毒害、垮塌和交通事故等为特征的各种灾害事故也不断增多,应急救援活动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同时,各种灾害事故的处置难度也不断增大,给救援应急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 减灾防灾和灾害事故救援应急工作,明确提出了要坚持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社会和群众对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抗御灾害能力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消防部队作为一支抢险救援的专业队伍,具有反应迅速、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等优势,已日益成为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这是形式发展的需要。
一、各种灾害事故突显,给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消防部队积极参与应急救援
自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伊始,一直与火灾、地震、海啸、山体滑坡、水灾、旱灾、风灾、瘟疫等灾害事故作斗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工业化进程加快,塌方、航空、轨道、船舶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核泄漏、矿山井下等灾害事故和恐怖事件呈逐年上升。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各种灾害事故也随之进入了一个高发期,而且这些事故往往具有人员伤亡重,经济损失大,危害范围广,处置难度大,危险性大等特点,尤其是人口密集的城市,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受灾范围大、人员多,损失大。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灾害事故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如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特大“井喷”,虽然地处农村,却造成了243人死亡的罕见事故。如2004年重庆市仅安全生产方面,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达2562起,死亡3055人。其中道路事故1791起,死亡2113人;煤矿事故342起,死亡419人;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110起,死亡127人;工商贸企业事故243起,死人279人;火灾事故51起,死亡63人;水上交通事故20起,死亡28人;爆炸及其它事故4起,死亡6人。在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答腊岛以西海域,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海啸,造成印尼、斯里兰卡、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孟加拉与马尔代夫等7个国家和地区受灾,死亡、失踪人数达30多万。
2005年重庆“两会”期间,市政协城环委在《城市安全防灾体系及应急机制建设专题调研报告》中,提出了影响重庆城市安全的四大问题:一是危险品企业多;二是城市管网陈旧。三是火灾隐患突出。四是交通事故杀手。重庆市2004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灾害事故受灾人员达1380万,直接经济损失55亿,可见灾害事故产生的危害性,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
各种灾害事故的不断增多,应急救援活动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需要的应急救援力量越来越多、技术要求和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要求越来越高。消防部队积极参与各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为减灾防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如2004年,重庆消防部队参加火灾扑救7391起,参加其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5348起。在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重庆消防总队出动135名消防官兵和各类消防车、指挥车、医疗救护车、器材车、修理车、后勤保障车等24辆到场参加救援行动。2004年4月16日,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重庆消防总队调集特勤大队等6个中队共14台消防车,150余名官兵参加事故救援。在这两起事故的救援中,消防部队快速反应、措施得力、科学决策和指挥,分别经过4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抢救和疏散大量群众,为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中的优势。
二、消防部队在城市应急救援机制中具有的优势
消防部队是一支以火灾扑救为主要任务的现役部队,随着社会的发展,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首次明确了建立这支队伍在完成灭火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从此以后,消防部队主动向社会承诺,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警必出,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成功地处置了各类灾害事故,为积极抢救人命,减少各种灾害事故损失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机制中的不可代替作用。
(一)组织优势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队实行军事化管理,由当地政府领导。消防部队具有布局广,设点多,遍布全国各地,全国各省(市)、区、县(市)、旗都设有消防总队、支队、大队或中队等机构,有严密的组织保障,科学、高效灵活的指挥网络,面对突发性、多样性、不确定性灾害事故,消防部队具有反应快、机动性强、训练有素、装备完善,人员思想素质好,执行任务坚决,后勤保障有力等优势,能应对大部分灾害事故救援应急的需要。
(二)素质优势
消防部队严格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消防部队的绝对领导,官兵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是官兵通过长期政治思想教育,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在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中英勇善战,不怕流血牺牲。二是官兵具有良好文化素质。近年来,消防部队的基层干部基本到了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战士60%以上达到高中文化,部分战士具备了大专文化程度。特别是每年从地方院校招收入伍的大学本科生充实到各个岗位上,使部队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官兵具有良好的业务理论素质。官兵在服役期间定期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救援业务理论教育学习和培训,对各项抢险救援的理论比较熟悉了解,在遇到复杂、急、难、险、重的救援任务时,官兵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作支撑。四是官兵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消防部队是兵役制的专职救灾队伍,长期从事抢险救援和有针对性的训练,使官兵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强健的身体素质,能在任何复杂和险恶的环境下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三)全天候备勤和快速出动优势。
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的战斗部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人员、装备随时保证在岗在位,接警后,1分钟之内就能携带所有装备出动,迅速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队站建设规范,城市消防队要能在接警后5分钟赶到事故地点,故灾害事故地辖区消防队能在最快时间内,就能赶到灾害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这是其他单位和部门的队伍都无法达到的。据重庆市的统计,凡发生在城市的各种灾害事故,消防部队都是在第一时间最先到达现场的。 (四)具有救援应急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优势。
消防部队实行科技强警,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消防官兵长期经受灭火战斗、抢险救援考验和血与火的洗礼,频繁参与灾害事故处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探索出了不少成功的救援方法,掌握了较强救援专业理论知识,养成顽强的作风,练就了官兵不怕流血牺牲的顽强意志。
(五)先进的器材装备优势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队伍建设日益重视,全国消防部队的器材装备得到极大的改善和加强,无论在量和质上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比较都有了质的飞跃。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投入下,开发和引进了大批科技含量高的各种常规装备和特勤装备。如防化车、化学洗消车、多功能救援车、登高车、移动式生物快速检测仪、化学毒气侦检仪、生命探测仪、破拆、登高、照明器材及设备,形成种类多,功能全的救援器材装备体系。
(六)消防部队对地理环境情况熟悉的优势
消防部队长期驻守当地,官兵对辖区的情况非常熟悉了解,辖区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辖区消防队就能迅速、准确到达灾害现场,展开施救。
(七)消防通信快捷、准确的优势
一是“119”火警电话是家喻户晓的报警电话,火警电话24小时有人员值班,每一个报警都不会被漏掉。消防部队接到报警后,能迅速处警。二是建立了“119”报警专线和调度专线,实现了无线通信三级组网和图像传输,抢险救援现场与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络畅通。三是 “119”火警调度指挥中心一般都与当地供水、供电、燃气、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进行了联网,建立了联动机制。,能够快速通报灾情或调集参与处置;四是消防部队的通信设施采用了先进通信技术,使接处警更加快捷、准确。GIS地理信息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在消防通信中逐步得到利用。
三、着力加强消防部队建设,打造一支应急救援的生力军
全国各地应急救援的实践表明,消防部队的作用已不可代替,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手中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王牌”和生力军。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因此,着力加强其建设,已成为我们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的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一)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消防部队的任务重新进行法律定位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防队都承担了本地区包括火灾扑救在内的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大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塌方等救援和火灾扑救,小到紧急医疗救护、抢救落水者、伤病员、为居民关煤气、取蜂窝,无所不为,深受群众的欢迎和爱戴。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消防部队的任务是“同火灾作斗争”,其工作范围十分单一,与此同时,对其它灾害事故处置,又缺乏训练有素、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的专业队伍。根据近年我国的实践和国际通行做法,重新定位消防部队任务的时机已经成熟。即明确以消防部队为主,承担抢险救援的工作。
(二)整合现有救援资源,加强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
目前,我国抢险救援主要力量包括: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矿山救护队、森林警察部队、地震救护队、水上救护队、医疗救护队及供水、供电、供气和交通等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单位和抢险队伍,救援资源十分有限且分散。各抢险救援队伍在接处警系统和信息技术平台建设上基本上也是各自为“阵”,没有统一的规划,存在着重复投资建设,分散管理,资源浪费,缺乏统一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的现象,平时无法进行必要的合成训练和演练,以致在大型灾害事故抢险时,无法形成合力,严重影响了抢险救援工作的效率。
因此,以消防部队为骨干力量,有效整合抢险救援资源,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笔者认为,在对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重新定位的基础上,将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在以消防部队为主要骨干的救援队伍建设上。在装备建设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加大对器材装备经费的投入,注重配备抢险救援器材,改善抢险救援器材装备落后的状况。对经济贫困的地区要实行一定扶持,以确保消防部队装备器材得到基本满足;同时,要不断总结各种救援器材的使用效能,加强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革新,研制更新、更多的抢险救援器材,提高抢险救援的保障能力。
(三)增加数量、提高质量,逐步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目前,我国消防部队仅12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一,而欧美国家已经占到人口的千分之一。我国仍有761个县(市)、旗未建公安消防队,但每年消防部队参加的各类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15万余起,平均每天400余起,如此繁重的任务已暴露出消防部队数量的严重不足。同时,由于体制原因,大量业务骨干不能很好的保留,训练条件欠缺,专业人员来源狭窄等,都制约了这支队伍质量的提高。由于城市灾害严重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因此,有必要在体制上、机制上对消防部队进行改革和加强。如逐年增加消防部队的编制,加大对消防专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力度,培养各种层次、处置各种灾难的专业人才和指挥员等,以不断满足城市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消防部队优势,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其救援工作需要很多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才能完成,如何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已成为了全世界一个共同的话题。特别是“911”事件以后,人们对安全保障的要求更加强烈,美国政府明确提出把建立和完善可靠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不少国家也开始为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积极的探索,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一个统一的,涵盖所有处置在灾害事故的专业组织机构,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和公众参与,明确灾害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国家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明确,建立救援应急机制,避免灾害事故处置指挥不协调,初期处置较为混乱,处置困难的事件发生,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效率。消防部队是一支具有较强的公共性、通用性的常备救援队伍,要充分利用消防部队机制和优势,把消防部队作为一支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有利于快速、有效处置灾害事故,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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