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许多地区还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公共安全实体机构,有的只是分类别、分地区、分部门的单一灾害处置机构,而各种灾害往往具有群发性和链状性的特点,因而,现有的单一灾害处置模式已很难应对日益严重的社会灾害。一旦灾害突如其来,只能临时组建灾害处置指挥机构,资源和信息在短时间难以实现有效的整合,往往容易贻误救灾的黄金时间。为此,建立体制完备、高效运行的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完善公共安全的领导机构。目前,社会公共安全体系除要应对自然灾害袭击外,还要把缉毒、打击走私、防范信息灾害和重大疫情以及遏制恐怖主义和各种犯罪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因此,建立一个权威高效、以防灾和反恐为重点的公共安全领导机构,成为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譬如,可以由各地民政或公安部门牵头,并与当地驻军、人防、消防、抗震、核化救援、防讯、道路交通安全、电信广播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城市原来的社会应急联动网络的基础上拓宽职能,建立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便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当地军事机关及时沟通,处置各类非战争灾害的袭击,为公众救急解难。当然,已有民防机构和组织的城市或地区,也可以民防部门为主来构建联合领导机构。 构建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应尽快制定紧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健全灾害紧急救援的协调机制,以便在灾害救援的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到达灾区实施紧急救援;建立应急灾害拨款机制,加大灾害救援、消除灾害后果和灾后恢复的经费保障力度;完善灾害预警侦测报知系统,加大预测、监视和预警、报知及探测等装备器材和手段的高科技含量,合理选择监视点及其布局,完善灾害信息处理和灾害评估系统;完善救援装备器材保障计划体系,更新设备设施,计划和落实好各种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预留、储备工作,尤其是紧缺救灾物资的储备,同时要严格救援装备器材的管理,适时搞好救援装备器材的补充;吸引民间资本,建构城市紧急救援力量系统,形成群众防护组织、民防救援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防护队伍、民防技术专家队伍、灾害心理防护专业队伍和民兵高技术专业队伍等专业或非专业的救灾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培训组织具有救灾能力的志愿者队伍,形成“多位一体”的应急救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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