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市民汽车拥有量不断增长,“车、位”矛盾在上海的居民住宅区普遍存在,尤其是本世纪以前建造的居民住宅区更加突出。矛盾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无序停放车辆,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现象越来越多,已严重影响到公安消防力量迅速抵达灭火救援现场,危害了公共消防安全。发生上述情况,不仅贻误战机,被动削弱了公安消防部队的战斗力,也可能造成部分群众的指责和不理解,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间接地影响到公安消防部队形象。下面就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的管理工作浅谈一些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住宅小区道路乱停车的消防安全危害性。
一是按照有关消防规范要求,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但停放车辆后往往达不到4米,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车难以通行,影响灭火救援;二是高层居民建筑的消防登高场地不应小于15米×15米,停放车辆后,无法开展登高灭火救援行动;三是违章停放车辆,如果遮挡了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将影响消防队使用室外固定消防设施供水灭火。
二、形成原因复杂,社会矛盾一时难以解决。
一是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差,图个人方便,随意停放车辆,忽视了社区的集体安全;二是住宅区的设计先天不足,车辆增加迅速,导致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场地无法容纳所有车辆;三是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用高,部分车主难以承受,加上车位缺少,物业管理部门便向车主妥协,致使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上;四是物业管理部门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到位,或为收取停车费放任自流。
三、法律缺少强有力的依据,管理工作难度大。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消防、派出所、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应当共同承担(详见《规定》第三条至第十条) 。
??? 居民住宅区违章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道的通行,其管理失职方是物业管理单位,但违章主体是车主。作为一个数量庞大的违章主体,公安消防部门难以逐一查实并予以法律追究,而且目前也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只能根据《规定》和《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条款责令物业管理单位改正。
??? 《规定》虽然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条款,消防部门难以依法督促落实。
??? 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的治理活动,加强对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成效,但由于“车、位”矛盾尚未从问题源头上解决,加上居民住宅区数量众多,此类问题是“此起彼伏”。公安消防机构限于人单力薄,消防治理效果也无法保持持久性,占用消防车道也将成为一时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所以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管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