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需求日趋扩大,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加工和沿街商业用房的开发利用发展迅猛,使个体、私营经济日益活跃而逐渐成为政府鼓励和支持的经济类型。这种经济类型虽然具有投资少、成本低、规模小、工艺简单、经营方式灵活、撤资和变更方便等优点,但它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主要表现为其所带来的“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经常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据统计,2007年1月份全国发生的10起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住宿与生产、仓库或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混合建筑中。4起火灾共造成28人死亡,占这10起重特大火灾总死亡人数的58.3%。由此可见,“三合一”建筑已经成为当前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灾区”,加强“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本文结合笔者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试图分析“三合一”建筑的主要类型、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及整治难点,并就“三合一”建筑消防整治提出几点对策。
一、“三合一”建筑的主要类型、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及整治难点
(一)“三合一”建筑的主要类型
最初我们定义的“三合一”建筑是指生产(经营)储存、食宿为一体的建筑用房。但近年来,随着工业结构转型和务工人员流动加剧,“三合一”建筑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目前,“三合一”建筑的概念外延不断扩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工业“三合一”;
2、人员住宿部分与商业、经营、加工作坊等场所间无防火分隔或者共用疏散楼梯的沿街商业门面建筑;
3、有员工集体宿舍的桑拿、歌厅、舞厅等娱乐性经营场所;
4、商场、市场周边大量存在的加工、储存、生活为一体的零星建筑;
5、村(居)民住宅改建的家庭式作坊。
(二)“三合一”建筑的形成原因
1、“三合一”建筑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由于经营资本少,生产规模小,只能做最基本的生产性投资,无力建设或租用标准厂房和独立的员工宿舍,而是在未住人的住宅内开设工厂从事零散生产经营,致使家庭作坊式的“三合一”企业应运而生。如今,这些企业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如汕头、揭阳等地)的经济支柱。
2、重经济发展,忽视消防安全。一些地方政府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片面强调搞活经济拉伸GDP总量,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三合一”建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领导怕影响社会稳定局面和地区经济基础,对“三合一”建筑治理不力。
3、职能部门监管缺失,造成“三合一”建筑长期存在。大多数“三合一”建筑是由村(居)民住宅改变使用性质形成的,特别是在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一些村(居)民自家建房,私自出租或招工生产,形成目前的“三合一”建筑。由于在建设初期,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乏力,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致使类似生产经营单位大规模无序发展。
4、产业结构调整,外来人员剧增,直接导致工业“三合一”、商业“三合一”屡禁不止。加工业和服务业的高速发展,致使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长,在外来务工人员住宿没有强制统一的情况下,致使这样的“三合一”建筑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