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在日常工作、生活、训练、灭火、救援等行政生活中,因当事人思想麻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纪律,不按条令条例和操作规程办事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装备物资的损失,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可能避免而没有避免,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导致危及国家、社会、部队及个人安全的事件。其特性是具有破坏性、非正常性。
消防部队是一支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和从事各类抢险救援工作的部队,驻地分散、社会管理活动多、训练内容多要求高、任务多而杂、驻地情况复杂,因而发生事故的概律较高,通常会发生车辆事故、训练事故、救援事故、酗滋闹事、雷击淹亡事故、枪械事故、中毒触电事故、新兵出逃事故、重大违纪事故等。
这些事故的发生给部队建设和正常工作带来的损害非常大。首先,事故的发生削弱部队战斗力,影响部队的稳定;其次,事故的发生干扰部队的正常工作秩序,牵扯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再次,事故的发生损害部队形象和警民关系。因此,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对于减少部队损失,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保持部队稳定,保证各项消防任务的顺利完成,密切官兵关系和增进警民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各级组织都在努力探索的难题。下面笔者就安全防事故工作,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提高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一项系统性、经常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牢牢打基础,人人抓管理,时时抓防范,处处抓落实,才能年年有提高,长期求发展,事事保安全。安全工作的特点,需要齐抓共管,变孤立抓为全面合,才能形成有效合力,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
安全教育是提高官兵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条令规范的十种常见事故的预防,是部队安全工作实践经验的结晶,是经常性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组织官兵学习《公安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以及实际工作中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官兵牢固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思想。特别是要让每一名官兵都要懂得“什么季节重点预防什么事故,什么器材装备有什么操作要领,什么任务有什么注意事项”,完成任何一项任务,安全预想、安全措施要超前,既要在安全形势不好的时候讲求安全,又要在安全形势好的情况下讲求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树立安全意识,要力求全方位而不漏一人。近日,部局通报的几起特大事故,有两起是发生在主要领导身上,血的教训证明,安全教育要人人参加,安全第一的思想要人人都有。否则,就意味着安全工作存在致命的死角。一方面要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管好干部。各级领导要带头做遵守安全规定的模范,不能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只知道对战士、部属指手画脚,而不注意审视自己;另一方面不能忽视零散人员的教育,零散人员如:后勤、门卫等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使其往往不能同部队主体活动保持一致,我们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要切实做到不漏掉一人,不能及时参加的要认真补课。
二、把握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是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点。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规律可循,安全工作也不例外。总起来看,消防部队发生事故主要有如下特点:
首先,从容易发生事故的对象来看,一是领导干部,包括支(大、中)队主要领导;二是驾驶技术不过硬或情绪不稳定的驾驶员;三是好酒贪杯者;四是惯常违纪的所谓“刺头兵”;五是刚入伍,自制力较差的新兵;六是课余时间单独进行业务训练和体育锻炼者;七是私自游泳者;八是乘车人员。
其次,从发生事故的时间看,一是出警过程中,忙中出错或车速过快;二是八小时之外或双休日和节假日;三是灭火战斗中,险情较大,而官兵经验不足时;四是驾驶员单独驾车外出时;五是高空训练时;六是炎热季节易出现淹亡和中毒事故;七是新兵下队、老兵退伍期间。
再次,从发生事故的原因来看,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有时单独发生作用,有时相互作用。但个人因素是主要的。一般来说,事业心强、守纪律、工作作风扎实的官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而那些政治责任心差、工作目标低、目无组织纪律、不讲科学蛮干的人,则容易发生事故;技能高超过硬,就能遇险不惊,稳操胜券,避免事故的发生,技能不高,操作不熟练,就给事故的发生潜在着危险,如:我支队某大队出警途中发生的事故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受社会不良思想影响,导致心理不平衡的官兵,容易发生事故,如近年有的支队发生新兵出逃等事故。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做好安全工作,必须在思想上重视薄弱环节,在预防上把握薄弱环节,在工作中抓住薄弱环节,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