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高楼大厦、电子厂房等场所由于情况复杂,人员密集、扑救困难,发生火灾人员伤亡大、损失大等原因,在消防审核过程中这些场所作为重点,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避免火灾的进一步扩大,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很大的作用。但笔者在最近的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在已投入运行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中,因种种原因,能完整好用的和能长期坚持使用的只有70%,何以这些曾投入大量资金的消防设施如今却形同虚设,成了“聋子的耳朵”。笔者认为造成目前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差,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建设认识不高。作为这些需要配备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场所大都为营业场所或高层建筑,这些单位的领导往往重视单位的经济效益或者由于建筑的建设过程中资金缺口大,而不重视安全,并且作为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投入很大,也见不到效益,建成后还需要专门的人员值班,要拿出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单位领导往往有些不甘心,在多方给消防部门做工作没有通过的情况下才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建设的,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压低建设成本,导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只要能够通过消防验收就行,设施不能有效地工作,在建成后又不愿意花资金来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导致这些设施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施工单位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故意降低或减小标准。施工单位接到消防工程后,没有组成工程建设班子,施工单位领导很少过问,仅有业务员管理工地的现状,而业务员又忙于跑业务,没有时间管工地,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说明施工单位领导对消防施工质量不重视,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现在进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多,竞争激烈,施工单位为承接项目,采取降低成本预算,而建设单位本来就不重视,谁给的预算低就用谁的,有的预算已经到了无利可图的程度;另外现在很多工程都是通过多次成包,到最后施工的单位手中时利润很低,甚至有的按照正常施工要亏本的程度,一旦无利可图,施工单位就会故意降低或减小标准。如某施工单位在对一歌厅施工时,因报警设备报价低无利可图,便采取将原有报警控制器上的打印功能拆除,谎称此机无打印功能,造成记忆功能不能正常工作。
三是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低。一些无任何技术力量的施工单位由于有关系能承包到消防工程,为了赚钱,就随便找几个人,找一个对消防工程接触过的人进行指导就开始施工,可想而知,这样的队伍施工的工程质量是难以合格的;此外,部分土建单位在承包土建工程过程中,为了不放弃消防工程这块利润,直接进行消防设施的施工。加之施工单位内部人员由于文化层次低,又不注重学习培训,通常采取外聘一些技术人员,冒领资质。某些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招些农民工施工,施工质量差的情况难以避免。如,某公司施工的一休闲浴场,在施工结束后未与调试单位一起按规定进行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逻辑关系编制混乱,如压力开关不能直接启动喷淋泵,但却联动迫降电梯、启动声光报警、切除空调电源。
四是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不力,留下一些先天隐患。由于目前各地的建设都很多,需要建筑审核的工程量也很大,消防建审人员又严重不足,因此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施工在建审过程中,部分建审人员只重视施工前的消防设计图纸审核和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忽视消防施工安装监督检查,消防施工监督不力,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
深层次的原因是存在将建审片面理解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核这一错误认识,过分依赖验收把关,忽视施工监督检查。认为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核就可以了,施工单位肯定会按设计图纸和审核意见施工;况且,竣工验收时也还可以检查、把关,施工期间的监督检查实在是多此一举,可有可无。这样就造成了隐蔽其中的各种管线是无法看到的,不能检查其内部连接、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只能看到露在外面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以及面板、开关、检查口等,对于隐蔽工程隐患问题,验收时极难发现。